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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門戶網訊? 據央行反洗錢局消息,2012年,為貫徹落實風險為本的監管理念,切實增強反洗錢義務主體的風險意識,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人民銀行開展了金融機構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綜合試點,以及反洗錢監管風險評估、洗錢類型分析和風險提示等多項改革試點,取得階段性成果。
依據反洗錢監管風險評估結果,人民銀行對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金融機構開展了有針對性的反洗錢現場檢查工作,全年共對1 173家金融機構進行了現場檢查,對83家違規機構進行處罰。2012年3月,人民銀行發布規章《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將支付機構納入反洗錢監管范圍,并在上海等五地組織開展了對支付機構的反洗錢現場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