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按算術平均計算,中部地區上漲1.9%,漲幅同比回落0.8個百分點,與1-11月持平。8個省份價格同比均上漲,漲幅較大的江西、吉林分別上漲2.3%和2%。與上年相比,8個省份漲幅均回落,山西、河南分別回落1.4和1個百分點。與1-11月相比,山西、黑龍江、河南等6個省份漲幅持平;安徽、江西漲幅均回落0.1個百分點。
(文中數據如無說明,均來自國家統計局或據此計算)(據發改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