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一期瞭望新聞周刊載文指出,日前實施的《關于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的規定》(簡稱《規定》),加強了對重點行業以及中華老字號的監管和保護,這是符合世貿組織相關規定的。
新《規定》要求,“外國投資者并購境內企業并取得實際控制權,涉及重點行業、存在影響或可能影響國家經濟安全因素或者導致擁有馳名商標或中華老字號的境內企業實際控制權轉移的,當事人應就此向商務部進行申報。”
文章指出,“重點行業”、“國家經濟安全”、“馳名商標”、“中華老字號”這四個關鍵詞是新《規定》新添的,涉及這些方面的外資并購應向商務部進行申報,地方商務機構不可直接審批。
這是根據外資并購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新問題所制定的對策,是舊《暫行規定》中沒有提及的,此前,只有價值1億美元以上的并購案才需要商務部審批。
文章稱,這并不表明重點行業的企業不可以進行外資并購,只是應接受更高一級商務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的嚴格監管,以不影響中國重點行業的健康發展。而中國馳名商標和中華老字號涉及自主知識產權保護,凝結著中國的傳統文化。加強對中國馳名商標,特別是中華老字號的監管和保護,也是符合世貿組織相關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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