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6月5日以國函[2008]50號文件,同意設立廈門海滄保稅港區,這是記者昨日(7日)從省外經貿廳獲悉的。
據了解,海滄保稅港區核定規劃面積9.45平方公里,分為A、B、C三個區,即:A區,包括嵩嶼港區、海滄港區1#~8#泊位,以及物流園區用地;B區,包括已建海滄出口加工區;C區,包括14#~19#泊位港區用地。這三個地塊,將以全封閉高架道路(地道)連接形成封閉的統一監管區域。
據悉,新設立的海滄保稅港區,將比照執行上海洋山保稅港區的功能及優惠政策,具有國際中轉、配送、采購、轉口貿易和出口加工等功能,并享受國外貨物入港區保稅;國內貨物入港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稅;港區內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不征增值稅和消費稅等政策。
繼上海洋山港以及天津、深圳、寧波、大連等地保稅港之后,廈門海滄保稅港區是全國第六個獲批的保稅港,成為我國目前開放度最高的特殊監管區域之一。
據悉,海滄保稅港區總體規劃,于今年1月31日通過廈門港口管理局和規劃局聯合審查,項目預計總投資約50億元。
省外經貿廳的有關人士認為,廈門海滄保稅港區的獲批,對做強做大海峽西岸港口群,將廈門港建設成為國際樞紐港,推動對臺先行區建設具有重要意義。(記者 歐陽進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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