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全球性的糧價上漲,為我國的耕地保護又一次敲響了警鐘。
6月25日,是第18個全國“土地日”,今年“土地日”的宣傳主題是“堅守耕地紅線,節約集約用地,構建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的新機制”。國土資源部部長徐紹史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深刻理解和貫徹落實這一主題,對于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節約集約用地,保障糧食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
一些地方人均耕地已低于0.8畝警戒線
人多地少,耕地資源十分稀缺,這是我國的基本國情。當前我國又正處于工業化、城鎮化快速發展時期,由于長期形成的深層次結構性矛盾和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尚未根本改變,土地管理體制、機制和法制障礙依然存在,土地作為緊缺戰略資源對經濟發展的制約已越來越明顯。
徐紹史說,用一句話來概括我國土地資源的狀況,就是當前矛盾突出,今后壓力很大。一方面,我國人口眾多,人均耕地少、優質耕地少、后備耕地資源少。我國人均耕地只有1.38畝,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一些省(市)人均耕地已低于聯合國糧農組織確定的0.8畝警戒線;另一方面,我國土地利用粗放浪費嚴重,土地供需矛盾突出,違規違法用地屢禁不止。建設用地盲目擴張,土地利用效率低下,節約集約用地潛力巨大。目前,我國建設用地中閑置土地、空閑土地、批而未供土地大約有400萬畝,各種人為因素造成的廢棄地兩億畝,未利用地39億畝,大有潛力可挖。這種特殊的土地資源國情,決定了我們必須切實保護耕地,大力促進節約集約用地,堅持走一條建設占地少、利用效率高的符合我國國情的土地利用新路子。這是關系民族生存根基和國家長遠利益的大計,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要求,是我國必須長期堅持的一條根本方針。
變“一家管、大家用”為“大家管、大家用”
近年來,各地建設用地供需矛盾日益加劇已成為不爭的事實。如何破解這個難題?徐紹史表示,在土地管理方式上,要變以往的國土資源部門“一家管、大家用”為“大家管、大家用”,構建共同責任機制,在全社會更好地構建保障和促進科學發展的新機制。
長期以來,各地建設用地指標由國土資源部門掌握。國土資源部門既要堅守18億畝耕地,又要保障發展,在雙重壓力下,常常面臨尷尬境地。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廳長杜創業說,今年我們向山西省委、省政府匯報全省建設用地工作情況時,建議在山西建立起市長負責的建設用地平衡機制,即:每年省國土資源廳按照全省各地經濟發展的比例將建設用地指標分解到各市,由各市市長按照各地項目用地的輕重緩急進行建設用地指標分配。國土資源部門只核準具體項目用地是否符合國家標準,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項目行使否決權,不介入具體項目用地的安排取舍,這樣能使從嚴供應土地與保障區域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有機結合起來。這一做法,使土地年度計劃管理環境明顯改善。政府主要領導負責,國土資源部門具體實施,相關部門主動配合的新機制正在形成。
徐紹史表示,在我們這個擁有十幾億人口的發展中大國,糧食安全和耕地保護始終是第一位的大問題。“手中有糧,心中不慌。”糧食問題事關全局,牽一發而動全身。今年全球性的糧價上漲,為我國耕地保護又一次敲響了警鐘。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是黨和人民賦予國土資源部門的法定職責,也是地方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共同責任。
既保障經濟發展又要保護土地資源,處理好二者之間的關系十分重要。徐紹史說,圍繞堅守18億畝耕地紅線的總目標,要嚴格落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嚴格執行耕地保有量、基本農田面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等四項指標。要強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整體控制作用,嚴格土地用途管制,從嚴控制城市用地規模。要按照節約集約用地的原則,審查調整各類相關規劃和用地標準。各類與土地利用相關的規劃要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所確定的建設用地規模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安排,年度用地要控制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之內。
土地管理不作為將受嚴懲
今年以來,國土資源部連續出臺了幾份文件,進一步規范了土地市場。如由中紀委、監察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聯合公布的《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以及由國土資源部、國家工商總局聯合發布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示范文本等。處分辦法和示范文本分別從今年6月1日和7月1日起施行。
《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法進一步規范了土地市場準入門檻,明確了土地管理不作為將受嚴懲。處分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員和其他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較重的,給予記大過或者降級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職處分:(一)土地管理秩序混亂,致使一年度內本行政區域違法占用耕地面積占新增建設用地的比例達到15%以上,或者雖然未達到15%,但造成惡劣影響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二)發生土地違法案件造成嚴重后果的;(三)對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不制止、不組織查處的;(四)對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
一個明顯的事實是,近年來我國的土地違法現象層出不窮,其中絕大多數違法案件都與地方領導的指使或縱容有關。據國土資源部有關負責人介紹,從2007年國土督察執法情況來看,約80%的違法主體為地方政府和官員。國土執法部門執法手段不強,一些地方政府在利益和政績沖動下,無視國土保護法律法規,這是政府土地違法現象一直未能解決的主要原因。
徐紹史表示,在管理方面要嚴格實行問責制。建立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緊密銜接、覆蓋土地審批、供應、使用、補充和開發全過程、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的土地監督管理制度。同時,充分發揮國家土地督察機構的作用,綜合運用法律、經濟、行政和科技手段,通過“天上看、地上查、網上管”,切實加大土地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力度,堅決遏制土地違法勢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