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昨日起,央行有關擴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調整最低首付款比例的房貸新政開始實施,然而,由于對新政中有關模糊概念難以把握,昨日,國內十幾家商業銀行仍未出臺相關實施細則,房貸新政實施暫時遇挫。
10月22日,央行出臺規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下限降低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
昨日是新政實施第一天,記者致電4大國有銀行、8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包括東亞、匯豐、花旗在內的多家內外資銀行,得到的一致答案是,實施細則尚未出臺。
農行廣州市分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尚未收到總行有關實施細則的通知,對于正在辦理的貸款,如果根據央行的規定很明確符合優惠條件的,則按優惠條件辦理房貸;如果存在模糊的地方,例如屬于改善型住房的,則暫時不辦理,等總行細則出臺后再辦理。
招行廣州市分行有關人士也表示,由于細則尚未出臺,所以目前即使接到客戶申請也未放貸,目前銀行方面正在觀望,等細則出臺。據他估計,最近兩天內招行的有關細則可能就會出來。
建設銀行則表示,該行對居民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貸款需求,將按優惠條件予以支持。而已經發放的個人住房貸款利率調整取決于兩個因素:一是貸款合同對于貸款利率調整方式的約定;二是銀行根據借款人是否首次購房、套型建筑面積等是不是普通住房,以及借款人信用記錄、還款能力等風險因素綜合評估的結果。建設銀行將在合同重新定價日(一般在每年1月1日)按照合同約定和綜合評估結果進行確定。(廣州日報 記者方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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