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將從節能減排專項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支持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省城南昌進入全國13個試點城市。2月16日,記者從省財政廳獲悉,公交、出租、公務、環衛和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購買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準和范圍已確定,最高每輛可獲60萬元的財政補助。
財政支持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主要指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補貼標準主要根據節能與新能源汽車和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并適當考慮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確定。
按規定,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中,混合動力汽車按照節油率分為五檔補貼標準,最高每輛車補貼5萬元;純電動汽車每輛補貼6萬元;燃料電池汽車每輛補貼25萬元。而10米以上城市公交客車另有標準,其中混合動力汽車分為使用鉛酸電池和使用鎳氫電池、鋰離子電池兩類,最高補貼額分別為每輛8萬元和42萬元;純電動汽車補貼標準為每輛50萬元;燃料電池汽車的補貼標準為每輛60萬元。
可獲補貼的節能與新能源汽車還必須滿足以下條件:納入《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范圍內的車型?;旌蟿恿Τ擞密嚭洼p型商務車與同類傳統車型相比節油率必須達到5%以上,混合動力客車節油率必須達到10%以上。生產企業對動力蓄電池等關鍵零部件必須提供不低于3年或15萬公里(以先到者為準)的質保期限,且必須具備一定的產能規模。
據介紹,此次試點重在鼓勵公交、出租、公務、環衛和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率先推廣使用節能與新能源汽車。中央財政對此將給予一次性補助,省財政對相關配套設施建設及維護保養也將給予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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