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6日從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了解到,國資委日前下發通知,對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作出補充規定,明確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所持股權不得向其近親屬,以及這些人員所有或者實際控制的企業轉讓。
國資委去年10月發布《關于規范國有企業職工持股、投資的意見》,嚴格控制職工持股企業范圍。但在具體操作中,由于一些規定不夠明確,導致各地實行標準不一。
在《意見》中,國資委規定職工入股原則限于持有本企業股權,并嚴禁職工直接或間接持有本企業所出資各級子企業、參股企業及本集團公司所出資其他企業股權。對于已持有上述不得持有的企業股權的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意見》以一年為期,要求相關人員予以清退。
在此次下發的通知中,國資委明確了中層管理人員的范圍,包括國有企業的董事會成員、監事會成員、高級經營管理人員、黨委(黨組)領導班子成員以及企業職能部門正副職人員,以及企業返聘的原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或退休后返聘擔任中層以上管理職務的人員。
通知同時對國有股東受讓股權的定價問題作出規定,明確國有股東收購中層以上管理人員所持股權時,原則上按不高于所持股企業上一年度審計后的凈資產值確定收購價格。
對于國有企業在改制過程中違規入股的資金,如來源于國有企業借款、墊付款項,或以國有產權(資產)作為標的通過保證、抵押、質押、貼現等方式籌集的款項,股權持有人須清退入股款項、持有股權以及歷年收益。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16日發出通知,要求中央企業在本月底前報送2008年國有資本收益報告,包括去年企業生產經營基本情況,應交利潤的申報依據和結果。這也是自2008年來,中央企業第二次正式向國資委遞交“紅利”報告。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石油、中國移動三大企業利潤過千億,名列全球十大賺錢企業,閃亮業績卻一直未見上繳利潤數額。
國資委發布政策,結束國企13年不繳紅利時代,但上繳比例最高卻只有10%。現狀之下,國企利潤究竟流向何處?國有企業全民所有,究竟又該在利潤上如何體現全民所有?
中央企業生產經營總體上保持了穩定發展。2008年盡管受國際金融危機沖擊,中央企業仍然實現利潤6652.9億元,如果剔除電力、石油、石化政策性虧損2660多億元,和2007年基本持平。2008年有19家中央企業進入世界500強,比2003年增加13家。
國資委副主任邵寧在“2009年全國企業管理創新大會”上再次向中央企業發出了警示。他提醒,盡管到目前為止,中央企業在這次金融危機中表現良好,但這次危機很有可能不是短期性的,更嚴峻的考驗還在后面。因此,除各項應急措施之外,中央企業可能還需要規劃、安排一些更具長遠意義的工作。(樊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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