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碼要征得老百姓同意”
對于演豐鎮的村民們來說,高爾夫用地是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并不是最重要的事,重要的是,在他們的家鄉建設高爾夫球場,不能只是當地政府和開發商說了算。
“如果是真正的‘租地’,我們也是愿意的。”下塘村村民林書榮說。
根據政府和開發商提供的合作協議書,村民們提供土地后能得到的是:開發商每年給租用的土地固定回報,坡地500元/年/畝,水田750元/年/畝,以后每5年遞增10%;高爾夫球場所需要的球童、勤雜工、園藝工,優先招用本地村民。
下塘村村民林詩美給記者算了一筆賬,開發商給的一畝坡地一年地租是500元,自己在這一畝土地上可以種30棵橡膠樹,10年青苗期,剩下的幾十年橡膠開割,以現在的市場價計算,一天一株橡膠樹割膠的產值是一塊錢,一年可以割250天,一畝地一年毛收入就有7500元,除去肥料、人工等成本,與租地的收益比較,哪個更好,很容易得出結論。
“不管是‘租地’還是征地,起碼應該給老百姓看一下合同。”林詩美說。
在經過簡單的計算之后,林詩美沒有簽名,直到現在,他和村民們也沒有見過蓋了章的合同。
越來越多的村民意識到自己在高爾夫建設中不僅沒有發言權,失去的也遠遠大于得到的,他們開始聯合起來,通過各種渠道反映租地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2008年12月,演豐鎮多個村的數百名村民到海口上訪,要求解決租地過程中的一些問題。
2009年1月,下塘村村民上書主管部門,反映村委會主任徐光華任期已到,在村民選舉了新主任的情況下,卻不肯交出村民委員會公章和村民小組公章。他們希望通過更換村干部來解決高爾夫征地中的問題。
龍窩水庫的16名職工也聯名上書,請求在出租龍窩水庫的租金中撥款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
然而,這些訴求并未得到真正的解決。
記者日前通過電話聯系采訪演豐鎮鎮委書記吳坤孟、鎮長陳江以及海口市美蘭區招商辦、國土資源局等部門負責人,他們要么不接電話,要么以采訪應通過宣傳部安排為由,拒絕了記者的采訪。
中國青年報記者于5月中旬來到海口市美蘭區區委宣傳部,在宣傳部留下了采訪提綱和聯系電話,請其協助聯系采訪演豐鎮及相關部門負責人,一個多星期內,美蘭區區委宣傳部未和記者進行聯系。本報海口5月20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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