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創設的一種儲備資產和記帳單位,亦稱“紙黃金”。它是基金組織分配給會員國的一種使用資金的權利。會員國發生國際收支逆差時,可用它向基金組織指定的其它會員國換取外匯,以償付國際收支逆差或償還基金組織貸款,還可與黃金、自由兌換貨幣一樣充作國際儲備。但由于其只是一種記帳單位,不是真正貨幣,使用時必須先換成其他貨幣,不能直接用于貿易或非貿易的支付。特別提款權定值是和“一籃子”貨幣掛鉤,市值不是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