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5日從財政部獲悉,為保證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順利實施,確保中央對地方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資金及時足額落實到位,財政部和交通運輸部近日聯合下發通知,進一步規范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資金管理。
這份名為《關于規范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資金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指出,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中央對地方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辦法》和《財政部關于下達中央對地方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公路養路費等“六費”收入返還基數的通知》下達后,各地財政和交通部門積極開展工作,推進了改革順利進行。但執行中也有個別地方出現了資金撥付不夠及時、管理不盡規范的情況。
為此,兩部門明確要求,省級財政和交通部門要按照財政管理體制和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原則,盡快建立和完善省對下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管理辦法,按期撥付資金,保證市縣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后相應資金需求。
兩部門強調,財政和交通部門要加強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要加強對中央轉移支付資金監管,一旦發現擠占、截留、挪用現象,查實后,將從嚴處理。
另據了解,為進一步規范無線電頻率占用費的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財政部日前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共同制定的《無線電頻率占用費管理辦法》已于本月初正式實施,《財政部關于印發〈無線電頻率占用費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同時廢止。
最新實施的管理辦法明確,無線電頻率占用費是指中央財政通過國家無線電管理機構收取并安排用于支持國家無線電事業發展的專項資金,這一費用屬于國家資源性收費,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范圍和標準收取,未經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批準,任何部門或單位不得擅自調整或減免。(記者韓潔 羅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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