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政府重大公共投資項目中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有的地方為了多爭取中央補助資金,沒有充分考慮當地政府和群眾的承受能力,編制的建設規劃過大,任務過重,有的城市向上級申報的廉租房建設規劃,大大超過了應保障對象總數。”今天下午,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石秀詩向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調研組關于部分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實施情況的調研報告》(以下簡稱報告)時指出,今年政府工作報告確定的中央政府重大公共投資項目的實施,對于拉動經濟、改善民生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有些地方的公共投資建設存在困難和問題,除了規劃不扎實、準備不充分之外,地方財力緊張、落實配套困難已成為如期完成今年建設任務的最大障礙。
今年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把推動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貫徹落實作為人大監督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年5月到8月,全國人大常委會從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的今年中央政府投資的6個方面安排中,選擇了保障性住房建設,教育、衛生等方面的民生工程,技術改造和科技創新以及農田水利基本建設4個項目分赴18個省(區、市),開展專題調研。
石秀詩說,截至8月底,今年中央安排的重大公共投資項目,已下達建設資金471億元,占預算的79%。
報告指出,各地普遍反映財政收支矛盾突出,落實配套資金困難,有些公共投資項目安排,地方配套資金比例過大,超出了地方財政的承受能力。今年國家下達的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需要地方配套1183億元,難以落實,有的省份2008年安排的廉租房建設項目,至今尚未全部落實配套資金,有不少市縣政府將落實保障性住房配套資金寄希望于銀行發放政策性長期貸款。有些地方推行農村危舊房改造,政府對每個農戶補助4000~5000元,不到每戶所需資金的10%,許多農戶只能依靠大量向銀行貸款或向親友籌借,五保戶、低保戶等貧困農戶難以承擔。截至8月底,今年的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項目等,地方配套資金到位率都沒有超過一半。
地方配套資金難以落實直接影響了公共投資項目進度。截至8月底,保障性住房建設的完成率只有23.6%,全國中等職業教育基礎能力建設項目完成投資的26%,衛生項目完成投資的25%,不少地方農田水利建設滯后,與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抵御自然災害的要求,存在較大差距。
報告分析了地方配套資金落實難的原因,最重要的是地方財力與承擔的責任不匹配,從保障性住房建設來看,越是經濟財政發展水平低的地方,城鄉居民的收入越低,住房條件越差,政府保障任務越重,承擔的資金越多,落實的困難就越大。有的地方為了多爭取中央補助資金,不顧實際多報項目,先把中央補貼資金拿到手。
另外,保障性住房建設攤子鋪得過大,保障標準偏高,有些城市的棚戶區改造形成了平房改樓房、舊房改新房,拆遷建設任務很重,有的市縣政府將省里確定5年完成的棚戶區改造任務縮減到3年完成,有的城市廉租房建設標準達到每平方米2500元左右,增加了政府保障難度。
報告建議,保障性住房建設要多做“雪中送炭”,少做“錦上添花”,切忌不顧代價拆遷建樓,造成資源浪費,適當降低中西部地區特別是少數民族地區的配套資金比例,督促地方政府嚴格執行中央財政代理發行的地方債券主要用于中央確定項目特別是民生工程的規定。(王亦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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