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改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2月3日接受在線訪談,就金融危機下東北振興面臨的挑戰和機遇、當前能源領域熱點話題與網友進行實時互動交流。張國寶在訪談中說,國家能源委員會是高層次的領導和協調機構,日常工作由國家能源局來承擔,國家能源局和能源大企業之間的關系是政府和企業的關系。
張國寶說,能源局是管理能源的一個政府機構,不管它叫部也好,局也好,是代表政府管理能源的一個機構。但是能源事務涉及到方方面面,不僅涉及到能源的生產,還和環保有關系,還跟運輸有關系,還可能和外交有關系,光靠一個能源部門解決這些問題是難以勝任的,需要在更高的層次上進行統籌和協調。所以能源委員會就是這樣一個機構,它是高層次的領導和協調機構,而不是一個像能源局具體管理事務的一個機構。平常總要有具體辦事的人,不可能什么事都是總理和副總理去辦,也不可能是各個部長去辦,所以在2008年人代會決議里已經講的很清楚了,能源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是由能源局來承擔。
有分析說,我國大型能源企業,無論是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這樣的石油巨頭,還是國家電網、南方電網和五大發電集團這樣的“電老虎”,以及神華、中煤等煤炭航母,乃至中核、中廣核等核電巨頭,多為“副部級”。而作為能源管理部門的國家能源局,被“定位”為由國家發改委管理的“副部級”單位。對于這樣的能源管理體制,有人擔心是不是一開始就暗含著體制摩擦的隱患?
“很多人可能都有這種擔心,有不少人問過我同樣的問題。”張國寶說,我們過去有一句話叫做“有為才有位”。就是能源局能不能全心全意為能源事業發展,為能源企業服好務,這才是能源局有沒有位。如果不能很好地為能源事務服務,級別定的再高也不行。不可否認這些大企業確實很有實力,無論影響力也好,實力也好,都是很強的。但是它的定位畢竟是企業,能源局再小,它是政府。所以能源局和這些大企業之間關系是政府和企業之間的關系。
“我上任兩年來,和這些大企業相互之間位置都擺的比較正,大家配合都比較好,各司其職,我代表政府來行使能源管理的職責,企業在市場經濟的大海中發揮作用,我們之間有良好的工作協作關系。”張國寶說,這個當然不是誰的級別高,誰管誰的問題,要通過“有為才有位”來決定我們之間的關系。(包興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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