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實施“六大工程”
(一)實施“十百千工程”,支持200家以上創新型企業做強做大
聚焦電子信息、生物工程與新醫藥、能源環保、新材料、航空航天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領域,建立動態管理機制,按照核心團隊優秀、創新能力強、處于行業主導地位、成長速度快、品牌知名度高等標準,選擇200家以上企業給予重點支持,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促進企業跨越式發展。到2012年,做強做大一批具有全球影響力的千億元規模企業、產業帶動力大的百億元規模企業和高成長的十億元規模企業,探索形成支持企業創新發展、做強做大的環境和模式。
制訂和實施以下支持措施:
1.實行“一企一策”的支持方式。根據企業的發展需求,支持企業制訂做強做大的實施方案,明確具體目標和工作措施。設立專人聯絡員制度,及時了解企業發展情況和具體問題,定期召開協調會,制訂實施個性化的支持措施,為企業做強做大提供特色服務,創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2.支持企業開拓市場。企業符合條件的自主創新產品和服務納入北京市自主創新產品目錄,并推薦進入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目錄。采用首購、訂購、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試驗示范項目和推廣應用等政府采購方式,加大政府采購自主創新產品力度,建設政府采購信息網站和自主創新產品展示交易中心。支持企業承接國家或地方政府立項的重大建設工程,給予擔保費用、貸款利息等補貼。支持企業積極參與北京對口援建地區的產業園建設。
3.支持企業持續提升技術創新能力。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促進企業研發投入占收入比重逐年提高。支持企業承接國家科技重大專項及國家和北京市科技計劃項目。鼓勵企業牽頭組建產業技術聯盟,依托中關村開放實驗室建立行業共性技術平臺,申請建設國家級或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發揮北京科技條件平臺及研發基地對企業創新服務的帶動作用。
4.支持企業引進和激勵人才。支持企業引進海內外高端領軍創新人才和高層次創業人才。支持企業開展股權和分紅激勵試點。對于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的高級人才,按照北京市有關人才獎勵政策給予獎勵。
5.支持企業建設研發和產業化基地。加快審批進度,統籌政策資源,采取多種方式降低用地成本,支持企業入駐專業化產業基地。
6.支持企業上市和并購。支持企業改制、進入中關村代辦股份轉讓試點和境內外上市。支持企業進行產業整合,通過并購獲得核心技術、市場渠道和進入新興業務領域。
7.支持企業塑造知名品牌。制訂國際知名品牌發掘與培育計劃,提升企業產品質量和商業信譽,支持企業開展品牌培育和自律活動。制訂實施自主創新品牌宣傳推廣方案,支持企業通過參加國際知名展會、贊助國際知名賽事等推廣品牌。
8.加強知識產權促進工作。支持企業獲得核心專利,建立專利池,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力。引導優質專利代理機構為企業提供高質量的專利管理服務。鼓勵開發應用現代版權保護技術,支持建立重點行業版權產業聯盟。加強知識產權的行政和司法保護。
9.開展中關村標準創新試點工作。支持企業牽頭創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推動技術標準的產業化應用,以標準促進創新產品開發。鼓勵企業參與、承擔國際和國家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的工作,承辦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標準化會議和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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