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讀
- 經濟發展
- 社會發展
- 減貧救災
- 法治中國
- 天下人物
- 發展報告
- 項目中心
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產業協調司司長陳建國24日在“2011中國汽車消費論壇”上指出,對于汽車消費與城市交通及資源之間的矛盾不能通過簡單的限購來解決,而是要通過差別稅收等經濟手段來解決,否則既傷害消費者,又傷害制造業。
北京實施汽車限購政策后,一些中心城市也表示考慮效仿北京。對此,陳建國表示,中國與新加坡、香港等非工業化國家和地區不同,如果隨意限制消費,盡管短期見效快,但對經濟傷害將非常嚴重。
陳建國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稅收設置是合理引導汽車消費的關鍵。汽車消費有購買、擁有、使用三個階段,應當在購買環節減稅,在擁有環節適當收稅,增加使用環節的稅費,使消費者愿意買車、敢于買車、節省用車,從而實現環境和經濟的雙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