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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在確定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時,要在本地區內聽取社會的意見,使各地調控目標的制定科學合理,并取得社會的認同和支持。通知還要求,已經公布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的城市,也要以適當的方式聽取社會的意見,并根據聽取意見的情況,酌情調整已發布的調控目標。
業內人士認為,可能意味著此輪調控目標將會醞釀第二次重新發布。北京大學公共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韓世同說,這表明房價控制目標并非一錘定音,還有改善空間和可能,樓市調控將繼續發力。但如何“酌情調整已發布的調控目標”,仍是一個未知數。而哪種房價調控目標能獲得社會的支持,也并沒有定數。
■調控目標盤點
調控類型涉及城市
◎以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漲幅為參照
在31個省區市和5個計劃單列市中,上海、廣州、深圳、武漢等17個城市將房價控制目標直接與GDP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漲幅掛鉤。公開資料顯示,2011年上海GDP增長預期為8%左右,廣州GDP增長預期為11%,深圳GDP增長目標是10%。
◎以人均可支配收入漲幅為參照
上述36個城市中,天津、重慶、濟南、海口等15個城市以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為房價漲幅上限。2011年,海口和濟南的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的預期目標分別為10%左右和12%,南京的預期目標是11%。
◎規定具體漲幅上限
部分城市除了將房價控制目標與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漲幅綁定,還明確提出了具體的漲幅上限。蘭州提出,“同比增幅低于9%”;南昌提出,“同比增幅控制在10%以內”;武漢提出“漲幅不超過12%”……
◎以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為參照
房價控制目標廣受爭議的原因就在于各地政府忽視了“居民住房支付能力”這一指標。長春于3月30日提出了“新建住房房價收入比(住房套型標準按60平方米計算)控制在5.8以內”的目標,成為首個與房價收入比掛鉤的房價調控目標。
◎“及時調整”的房價控制目標
曾因將房價控制目標定為增幅低于50.5%而名聲大噪的榆樹,近日將目標調整為“增幅控制在10%以內,低于2011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貴陽市也在近期將2月份公布的“新建住房價格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國平均值”調整為“上漲幅度控制在本年度全市生產總值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以內,增幅不高于去年全國平均值”。
◎“穩中有降”
北京3月29日宣布的房價控制目標為“新建普通住房價格與2010年相比穩中有降”,“降”字終于出現在了房價控制目標里。記者 翟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