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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影子銀行”定義有所區別,在美國是指金融市場把銀行貸款證券化,通過證券市場獲得資金或進行信貸無限擴張的一種融資方式;在我國目前表現為銀信合作理財、地下錢莊、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民間金融、私募投資、對沖基金等非銀行金融機構貸款。但無論何種方式,其本質就是游離于正常金融監管之外的金融暗河。
“影子銀行”創生于全球金融最發達的美國,可以說“影子銀行”已經深刻改變了美國的金融結構與金融運行的模式,在美國,影子銀行系早已成為美國貨幣創造的主體之一。影子銀行的個體性風險加上其迅速膨脹的規模,成為引發美國整個金融系統風險的重要因素。最典型的例子是信用違約掉期(CDS)。這種住房按揭貸款融資來源方式的改變,不僅降低了住房按揭者的融資成本,也催生了整體資產泡沫。1997年,這個市場還只有1800億美元規模,但是到2008年,全球CDS信用違約掉期市場交易已經達到62萬億美元。這樣,由于CDS過度交易等帶來的杠桿放大,風險自然地轉移分散到銀行業系統和金融市場之中,這也使得整個金融體系暴露在一個巨大的系統性風險之下,并隨著美國房地產價格下跌引發了全球連鎖性的金融危機。(張茉楠? 國家信息中心預測部副研究員、經濟學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