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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 云
“洱海清、大理興”的愿景,豈可演變成“環境保護—地產開發”的商業步驟!
云南大理,填了情人湖的“洱海天域”項目傷口未愈,建在濕地里的“洱海國際生態城”又浮出水面。從衛星圖片看,“國際生態城”主體在環湖路以內,開發商標榜:獨享四百多畝濕地!
為了保護好洱海,政府投巨資治理環境,洱海岸邊的農民“退田還濕(地)”,漁民收起了漁網和機動船,人們紛紛離開了世代生養他們的湖濱家園。就在大家巴望著共享環境治理的成果之時,卻發現近水的樓臺已經被失控的資本捷足先登了。“洱海清、大理興”的口號,逐步演變成“環境保護—地產開發”的商業步驟。人們不禁要問:保護洱海到底為了誰?治理環境目的何在?
用經濟的目光打量環境保護,算計著治理好環境能招多少商,拉動幾個點的GDP增長,這樣的算盤不只是大理在打。現實中這樣的現象比比皆是:公園里擠滿“私人會所”,稀缺的山水綠地紛紛被樓盤“圍剿”。自然不能當成生意經營:這既在于其一旦破壞很難恢復;也在于目前還沒有一套合適的公式來計算“一池春水”的價值。許多所謂的“保護性開發”,不過“始于作偽、終于無恥”,損害的是公共利益,損耗的是社會公正。
細究起來,“環境功能”之所以被用錯了地方,深層的壓力或者動力來自于政績沖動。在一些人眼里,綠水青山不過是金山銀山的另一副表情。更何況,財政投入治理環境的錢怎么賺回來?“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賣地去也!在“經營環境”這一“施政理念”的驅使下,填湖、占濕地的項目罰款后補辦手續敷衍了事不足為奇,敢于以身試法者自然層出不窮。
其實,在媒體和公眾不好糊弄的今天,“經營環境”的如意算盤常常是竹籃打水。以“洱海天域”項目為例,因為被曝光叫停,當地政府面臨被開發商告上法庭的風險,而要恢復情人湖原貌,至少要支付20多億的成本,真是騎虎難下、悔之晚矣。
要避免“經營環境”的悲劇重演,地方政府就得明白:環保不是為了急功近利搞開發,而是為了大多數人和子孫后代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