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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麗濤
過去,醫院采購某一藥物的成本為20元,以23元的價格售出,這3元就是藥品加成。
從7月1日起,深圳所有公立醫院將取消西藥不高于15%、中藥不高于25%的加成費用,并允許患者憑醫生處方到社會零售藥店購買藥物。
公立醫院醫藥分開綜合改革是2012年深圳的重點醫改任務,也是公立醫院改革攻堅戰五項重點任務之一。今年3月22日,深圳市委常委會議審議通過了《深圳市公立醫院醫藥分開改革實施方案》。
藥品加成制度造成了一些弊端,比如,醫院銷售的藥品用量越大、銷售的藥品價格越高,醫院獲得的收入越多。醫院就愿意多開藥、開高價藥,醫院和醫生的利益與藥品銷售商利益一致,助長了藥品價格虛高,經典廉價藥卻難以流通。
根據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下稱“深圳市衛人委”)計算,藥品加成并未起到“以藥補醫”的作用,而實際上,醫院藥品利潤的76.8%為藥品運營成本,是“養藥”成本,主要用于藥劑人員的工資福利、專用材料、醫院水電、物業管理及維修維護等支出;僅23.2%是所謂的“補醫”費用。
取消藥品加成,就打斷了公立醫院業務收入與用藥數量、藥品價格直接掛鉤的利益鏈條,消除了醫生多開藥、開貴藥的動力。
深圳市衛人委表示,雖然暫不取消公立醫院門診藥房,但此舉可以打斷公立醫院藥房在藥品供應市場上處于壟斷地位的現狀,使藥店與公立醫院藥房形成競爭之勢,倒逼公立醫院加強管理、降低成本、改善服務。通過改革公立醫院藥品采購方式,預計采購成本每降低1個百分點,可以為市民節省藥品費用負擔0.52億元。
從遠期效果來看,深圳市目前“藥占比”(藥品/藥品收入+醫療收入)為38%,如果“藥占比”控制到30%、25%和20%,將直接節約市民醫藥費用2.86億元、6.26億元和9.23億元。
除了取消藥品加成,深圳還將改革醫療服務付費制度,將制定全科門診收費標準,按診療人次收取費用;對專科門診實行單次門診費用最高限額控制制度。建立單病種“定額、包干”基準收費標準,對住院患者實行單病種付費制度。
比如某種疾病的收費標準定為3000元一例,那么醫院如果技術水平高、管理績效好,2500元治好了病人,醫院就可以節余500元;如果醫院技術能力低、成本管理差,花了4000元,醫院就得墊付1000元。在這種機制下,醫院就必須想方設法控制成本、提高技術能力,以最小的成本把病人治好。攝影記者/任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