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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國務院發布了《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的通知》,通知指出,以農民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為重點,擴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將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納入基本養老保險保障范圍。
對于基本養老保險,規劃指出,以農民工、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和靈活就業人員為重點,擴大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覆蓋面,將未參保集體企業退休人員全部納入基本養老保險保障范圍。推動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各地根據實際情況可以將兩項制度合并實施。
同時,完善被征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實行先保后征。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完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辦法,逐步推進城鄉養老保障制度有效銜接。建立健全與經濟發展、工資增長和物價水平相適應的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穩步提高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水平。
基本醫療保險。擴大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重點提高農民工、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率。鞏固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參合率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逐步提高人均籌資標準和財政補助水平,鼓勵有條件地區探索建立城鄉統籌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全面推進基本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將門診常見病、多發病納入保障范圍,逐步提高門診費用報銷比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門診費用報銷比例要明顯高于醫院。
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健全預防、補償、康復相結合的工傷保險制度,完善差別費率和浮動費率辦法,適度提高待遇水平。將國有企業老工傷人員全部納入工傷保險統籌管理。完善失業保險制度,健全失業保險待遇正常調整機制,研究建立失業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機制。完善生育保險制度,加強與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銜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