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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到CPI的編制步驟,首先要介紹我國居民消費價格調查工作的管理體制。目前的統計管理體制是分級管理,國家統計局城市司負責全國居民消費價格調查工作方案的制定、調查商品和服務項目的確定、調查市縣的抽選等工作,組織全國開展居民消費價格調查工作并編制全國CPI;國家統計局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直屬調查總隊,各調查總隊負責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居民消費價格調查工作,按照國家制定的統一調查制度,開展居民消費價格數據的搜集、整理、上報和編制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CPI;各省(自治區)被抽中的市(縣)調查隊按照統一調查制度,抽選居民消費價格調查點(即采價點)開展居民消費價格的采集工作,編制本地CPI,每月上報各省(自治區)調查總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調查總隊審核匯總數據后上報國家統計局,編制出全國的CPI數據。
我國編制價格指數的商品和服務項目,根據全國城鄉近13萬戶居民家庭消費支出構成資料和有關規定確定,共包括食品、衣著、居住等八大類,262個基本分類。目前參加全國數據匯總的調查市縣約500個,調查網點包括超市、菜市場、百貨商場、醫院、旅行社等約5萬個。(摘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