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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
從各地區發展與民生指數測算結果來看,主要有什么發現?答:我們在計算地區發展與民生指數時,主要是借鑒了聯合國人類發展指數(HDI)等有關方法,根據指標的上、下限閾值來計算各個指標的評價指數,指數一般介于0至100之間,然后再根據指標權重合成分類指數和總指數。如果一個地區的發展與民生指數越大,表明這個地區發展與民生改善的狀況就越好。如2011年,東部地區發展與民生指數為69.53%,高于東北地區(60.22%),說明東部地區發展與民生改善狀況好于東北地區。當然,地區發展與民生指數是動態的,它是反映一個階段地區發展與民生改善的狀況,隨著地區發展出現新情況和新特征,我們將及時對地區發展與民生指數評價指標體系進行補充和完善,同時修訂指標的閾值并測算地區發展與民生指數。
從測算結果來看,地區發展與民生指數有如下一些特點:
一是四大區域發展與民生指數穩步提高,中、西部地區增速較快。
具體來說,2011年,四大區域的發展與民生指數,東部地區最高,為69.53%,比上年提高2.50個百分點;東北地區次之,為60.22%,比上年提高2.19個百分點;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分別為58.33%和55.41%,分別比上年提高2.73和2.79個百分點。從指數的增速看,西部地區最快,為5.30%;中部地區次之,為4.91%;東北地區和東部地區分別為3.78%和3.73%。
從2000年以來的變化情況看,我國四大區域發展與民生指數均穩步提高。2011年與2000年相比,東部地區由46.66%提高到69.53%,中部地區由36.98%提高到58.33%,西部地區由34.61%提高到55.41%,東北地區由40.55%提高到60.22%。
二是31個省(區、市)發展與民生指數普遍提高,差距有所縮小。
2011年,31個省(區、市)的發展與民生指數比上年均有不同程度提高。指數排在前十名的地區分別為北京、上海、天津、江蘇、浙江、廣東、福建、山東、遼寧和重慶;指數增速排在前十名的地區分別為甘肅、重慶、青海、河南、海南、安徽、貴州、新疆、四川和云南。
全國31個省(區、市)發展與民生指數的變異系數,自2004年后呈現逐年縮小的趨勢,表明省際間差距在縮小。2011年,變異系數又由上年的0.172縮小到0.162。
三是就各地區發展與民生指數與人均GDP來比較來看,大體上是比較相一致的,但有些省份的人均GDP比較高,但發展與民生指數相對落后;有的省份人均GDP較低,但發展與民生指數卻比較高。中國信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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