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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雄偉總結了中國“快速城鎮化階段”的具體政策:
1978年,安徽省鳳陽縣小崗村18位農民冒著極大風險,在土地承包責任書上按下了鮮紅的手印,小崗村包產到戶拉開了中國土地改革的序幕。
1979年9月28日黨的十一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有計劃地發展小城鎮建設和加強城市對農村的支援。這是加快實現農業現代化,實現四個現代化,逐步縮小城鄉差別、工農差別的必由之路。”
1980年的全國城市規劃工作會議又確定了“控制大城市規模,合理發展中等城市,積極發展小城鎮的方針”。
1992年明確經濟體制改革的市場化趨向之后,農村發展和小城鎮建設在國民經濟發展所扮演的角色越來越重要,政府用政策引導農村的城鎮化顯得尤為重要。
1994年9月,建設部、國家計委、國家體改委、國家科委、農業部、民政部等六部委聯合發布《關于加強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這是我國第一個關于小城鎮健康發展的指導性文件,是政府引導城鎮化的開端。
1995年4月,根據國務院原則同意的《關于加強小城鎮建設的若干意見》的要求,國家體改委、建設部、公安部、國家計委、國家科委、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財政部、農業部、民政部、國家土地局、國家統計局等聯合發布《中國小城鎮綜合改革試點指導意見》決定依靠地方政府和各有關部門,選擇一批小城鎮,進行綜合改革試點。
1998年10月《中共中央關于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提出,“發展小城鎮,是帶動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一個大戰略?!苯瓭擅裢驹谑鍖盟闹腥珪线M一步指出:“實施西部大開發和加快小城鎮建設,都是關系到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戰略問題?!睂⑿〕擎偨ㄔO提高到了“大戰略”的高度。
2000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于促進小城鎮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指出當前小城鎮建設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2005年胡錦濤強調,堅持走中國特色的城鎮化道路,按照循序漸進、節約土地、集約發展、合理布局的原則,努力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經濟高效、社會和諧的城鎮發展新格局。
2008年中共十七屆三中全會通過《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
201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明確強調“城鎮化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歷史任務,也是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所在,要圍繞提高城鎮化質量,因勢利導、趨利避害,積極引導城鎮化健康發展。”會議還著重強調,未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城市群要科學布局,與產業布局與環境資源相協調,而且“要把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作為重要工作抓實抓好”。
2012年12月16日,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指出,城鎮化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歷史任務,也是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所在,要圍繞提高城鎮化質量,因勢利導、趨利避害,積極引導城鎮化健康發展。
2013年3月,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指出城鎮化是我國經濟增長的巨大引擎,是本屆政府的工作重點,新型城鎮化是以人為核心的城鎮化,并特別強調要防止城市病,不能一邊是高樓林立,一邊是棚戶連片。解決城市內部的二元結構,也是降低城鎮化的門檻。
2013年6月26日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國家發改委主任徐紹史作了《國務院關于城鎮化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報告中稱,我國2012年城鎮化率達到52.57%,與世界平均水平大體相當,城鎮化取得顯著成效。我國將全面放開小城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有序放開中等城市落戶限制,逐步放寬大城市落戶條件,合理設定特大城市落戶條件,逐步把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轉為城鎮居民。這是我國第一次明確提出各類城市具體的城鎮化路徑。(闕志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