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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證券報記者日前獲悉,作為未來國企改革的綱領性文件《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與《關于完善公有制實現形式的指導意見》有望在十八屆三中全會之后出臺,預計國企分類監管、股權激勵、利用資本市場發展壯大國資、擴大對民資開放等將成為重點改革內容。
多位知情人士表示,國企分類監管等將成為重點改革內容。其中,國企分類監管的核心將是厘清同一企業中的政策性業務與競爭性業務,涉及國企尤其是大型央企的拆分;境內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高管股權激勵不得超其薪酬40%的上限考慮放寬;優先股等資本市場工具有望在國資大幅撤出的領域派上用場;在國企重組上市的過程中,民資將獲得更多參與機會。
值得關注的是,國資委昨日發布消息,國資委副主任黃淑和10月20日在全國國資監管政策法規暨指導監督工作座談會上表示,要認真準備國資國企改革方案,爭取三中全會后盡快出臺。
實施分類監管涉及央企拆分
按原定計劃,《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有望在今年上半年出臺,內容包括國企下一步改革的原則、方向、目標、任務、路線、時間等方面,因種種原因還在醞釀中。
按目前進度,此前擬定方案的少部分內容將體現在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報告中,大部分內容將進入會后國資委出臺的指導意見中。不同于十八大報告中的寥寥幾句,業內預期此次全會關于國企改革的報告內容將較為細致、可操作。
多位知情人士表示,國企分類監管等將成為重點改革內容,其中國企不同業務的厘清是焦點與難點。
“人們對國企有那么多的意見,就是因為對國企的分類沒搞好。中國的國企太大,中石油、中國電信這些企業既有政策性業務,也有競爭性業務,很難管理。
執行國家政策的電網、采油等業務如果虧損,國家來補貼,沒問題,但經營性業務也在同一個企業內,造成‘交叉補貼’。分類管理還涉及關于國企整體上市的爭論,政策性業務是不宜上市的,如果各種業務分開就好辦,”業內人士表示。
業界對國企業務的分類有多種,一般央企的主營業務屬壟斷性,地方國企的主營業務屬公益性,也有提法將前兩種統稱政策性,其他業務可劃歸為競爭性、市場性或經營性。要把國企業務界定清楚,就涉及包含多重業務的大型國企的拆分。
“拆分在技術上不存在任何問題,只是操作中困難重重。國企的改革難度就在于太大了,同一企業包含各種性質的業務,很難拆分。剝離非核心業務的大方向是原則性的,一定會逐步推進。”業內人士表示。
對于可拆分的領域,業內人士建議可以從能源、資源、基礎設施等行業做起。國企改制重組專家、上海天強管理咨詢有限公司總經理祝波善表示,石油、電網、鐵路等領域的國企應該聚焦主營業務,如油氣采集業務可以壟斷,管道業務和終端的加油站其實可以放開;鐵路的投資、建設、運營可以拆分;電網的輸電和配電應該分開。“如果基礎部門和行業的利潤上去了,實際上提高的是全社會的運營成本,帶來的負效應將大于國企得到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