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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關于貴安新區的支持政策
(一)財稅和金融政策。
2013年至2020年,新區內新增地方財政收入全額用于設立貴安新區發展專項資金。鼓勵新區加快推進金融改革創新。支持新區內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改制組建農村商業銀行,支持新區按照有關規定設立村鎮銀行。探索推動股權交易平臺建設。繼續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執行較低的存款準備金率,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市場準入標準的企業和項目,鼓勵金融機構積極給予信貸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內外金融機構按規定在新區設立分支機構以及資金清算中心等。支持新區按規定設立貴安新區股權投資母基金。支持新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上市、發行企業(公司)債券、中小企業私募債等方式進行融資。支持保險資金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投資基礎設施和重點產業項目。開展民間資本管理服務公司試點。
(二)投資和產業政策。
在安排新區重大基礎設施項目時,可適當提高投資補助標準和資本金注入比例。采取多種形式,支持新區城際鐵路和城市道路建設。對新區內符合國家發展戰略方向、具有明顯特色和優勢的項目,在產業規劃布局、項目審核、市場融資、產業準入等方面給予相關政策支持。支持新區在條件成熟時,按照程序申請設立綜合保稅區等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開發區升級為國家級開發區。鼓勵與東中部及周邊地區共建產業園區,比照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予以指導和服務。將新區納入國家分布式能源發展試點,探索開展區域電力直供。
(三)土地政策。
在確保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任務不減少、建設用地規模不增加的前提下,規范開展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評估修改。根據新區建設實際情況,國家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等方面,對貴州進行適當傾斜。貴州省土地利用指標優先保障新區合理用地需求,對新區建設用地計劃實行單列,新區內耕地(包括連帶農田水利等農業基礎設施)占補平衡在全省范圍內統籌解決。引導低丘緩坡荒灘等土地開發利用,在符合條件的地方先行開展試點,并按程序批準后實施。鼓勵開展礦山廢棄地復墾。深入推進國土資源管理制度配套改革,探索有效的土地流轉方式和補償機制,確保農民權益。
(四)環境保護政策。
進一步強化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工作,推進新區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工業園區集中式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污泥無害化處置場、垃圾填埋場及滲濾液治理工程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加強農業源污染治理,加大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力度。支持開展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試點,建立排污權交易中心。
(五)科技教育創新政策。
鼓勵和支持國家大型科研單位、重點高校開展科學研究和成果轉化工作,在航空航天、電子信息、生物醫藥等產業領域高水平建設一批產業共性技術創新平臺和企業研發機構。實施科技成果轉化的股權激勵政策。設立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鼓勵高端人才和特殊人才創辦企業,在貸款擔保等方面給予支持。建立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綠色通道,同等條件下優先評審在新區創業的高層次人才。積極研究為外國人在貴州入境提供便利的政策。
五、組織實施
貴安新區建設管理,要在不改變現有行政區劃的前提下,實行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籌協調、共享政策、分區運作的“統分結合”管理體制。要建立貴安新區建設部省際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解決有關問題。國務院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貴安新區建設發展的指導,根據各自職能對貴安新區建設給予大力支持。貴州省人民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制定扶持政策,組建專門工作機構做好實施工作,在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指導下,認真做好貴安新區發展總體規劃以及城市(鎮)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環境保護規劃、水資源供求中長期規劃等規劃的編制工作,確保新區建設順利推進。(據發改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