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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社保是民生之基。為特殊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提供保障,為人們創業奮斗解除后顧之憂,讓每一個身處困境者都能得到社會關愛和溫暖。今年的工作重點是:
一、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制度
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和部門職責整合,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其他保障制度相銜接、逐步完善的社會救助體系,使救助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法制化。一是切實保障最低生活。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二是明確特困人員的供養內容。特困人員供養應當與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制度相銜接。三是規范受災人員救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為受災人員提供應急救助。四是開展醫療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以及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可以申請相關醫療救助;國家對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無力支付急救費用的急重危傷病患者給予疾病應急救助。五是完善教育救助。國家對在義務教育階段就學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特困供養人員,給予教育救助,國家對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職業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階段就學的人員,及不能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殘疾兒童,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教育救助。六是建立住房救助。國家對符合規定標準的住房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分散供養的特困人員,給予住房救助。七是加強就業救助。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確保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零就業”家庭,至少有一人就業。八是做好臨時救助。國家對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給予臨時救助。九是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救助。國家鼓勵社會力量通過捐贈、設立幫扶項目、創辦服務機構、提供志愿服務等方式,參與社會救助。
二、加快推進城鄉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加快養老保險制度建設。國務院決定,在已基本實現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全覆蓋的基礎上,依法將這兩項制度合并實施,在全國范圍內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并在制度模式、籌資方式、待遇支付等方面與合并前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保持基本一致。
推進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工作。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做好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健全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完善不同群體參保政策,強化多繳多得、長繳多得激勵機制。制定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實施方案。研究漸進式延遲退休年齡政策。大力發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加快構建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
繼續做好擴面征繳和待遇支付工作。實施以養老、醫療保險為重點的全民參保登記計劃,擴大各項社會保險覆蓋面。確保各項社會保險待遇按時按規定支付。健全基本醫療和生育保險制度。積極推進醫療保險城鄉統籌,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進一步提高居民醫保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水平。整體推進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鞏固和完善地市級統籌,普遍建立和規范省內異地就醫結算管理辦法。
完善失業保險制度。繼續推進東部地區擴大失業保險基金支出范圍試點,抓緊研究建立完善失業保險穩定就業、促進就業長效機制。
加強工傷保險制度建設。繼續擴大高風險行業、中小微企業、事業單位參保覆蓋面,積極探索農村地區企業、家庭服務企業和新興網絡服務企業工傷保險參保工作。進一步完善工傷保險配套政策標準。強化社會保險基金監管。加強和改進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執行、考核的嚴肅性。強化網絡監管措施,開展社保基金安全評估工作試點。探索行政監督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有效機制。強化對欺詐社會保險基金的刑事處罰力度。推動部分行業、企業自行管理的社會保險納入屬地管理。
提升社會保險經辦管理服務水平。加快社會保險標準制定,總結推廣“電子社保”示范城市工作經驗。完善社會保險信息披露制度。穩步推進五險合一經辦,提升基層社會化管理水平。
三、加強對婦女兒童的權益保障
堅持不懈促進婦女平等就業。大力開發適合婦女的就業崗位,拓寬婦女就業創業渠道。堅決貫徹男女公平就業的法律規定,規范企業招工用工行為,落實同工同酬,嚴厲查處侵害女職工和新經濟組織中婦女勞動權益的行為。依法保障兒童受教育權利。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教育資源向貧困地區、薄弱學校、困難群體傾斜,注重解決流動、留守兒童的入學入園問題,提高孤兒、殘疾兒童和貧困兒童就學資助水平。
著力保障婦女兒童民生。提高面向婦女兒童的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和水平。要擴大兒童福利范圍,擴大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試點,提高兒童基本醫療保障水平,建立流動、留守兒童服務機制。
切實提高婦女兒童健康水平。在推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進程中擴大婦女兒童受益面,增加農村和邊遠地區婦幼衛生投入,努力解決婦女兒童的特殊困難。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防治措施,逐步降低出生缺陷發生率,改善兒童營養狀況,保障兒童食品、用品安全。
不斷加強對婦女兒童的法律保護。完善孤兒保障制度,規范棄嬰收留行為,制定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對拐賣婦女兒童犯罪行為重拳出擊。加快推進反家庭暴力立法,完善預防、制止、救助一體化工作機制。
四、加快殘疾人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
立足健全和落實“人人享有基本民生托底服務”的保障目標,推進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完善康復輔具業發展政策,規范殘疾人福利機構管理和福利企業資格認定工作。
落實殘疾預防措施和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項目。抓住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殘疾預防兩個重點,進一步完善政策法規支撐體系,提高康復機構服務能力,強化康復人才培養力度,創新搶救性康復服務模式,推動政府部門、殘聯組織、社會機構等康復資源的整合利用。探索運用市場機制、政策手段發展殘疾人康復服務產業的具體措施。
普及殘疾人特殊教育、拓展殘疾人就業渠道。統籌推動殘疾人學前教育、義務教育、學歷教育與職業教育、繼續教育發展,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殘疾人特殊教育、殘疾人參加普通教育的引導政策與教育體系。重點推動特教教師、康復護理人員、殘疾人工作者等專門人才培養。努力發揮政府、殘聯組織、社會、市場、殘疾人個體多方面積極性,共同促進殘疾人就業。圍繞提升殘疾人信息化服務與管理水平,大力強化信息化管理系統。
五、大力發展老齡事業
啟動養老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統籌推進城鄉養老服務業。著力提高城鄉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服務覆蓋率。加強社區服務設施網絡建設,支持社區引入社會組織和家政、物業等企業,興辦或運營老年供餐、社區日間照料、老年活動中心等服務。大力支持社會力量興辦養老機構,啟動公辦養老機構改制試點。大力發展農村養老服務。制定完善醫養結合政策,支持市場主體開發安全有效的老年服務產品。
六、積極發展慈善事業
健全政府支持政策措施,加強慈善組織監管,為慈善事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條件。完善慈善捐助減免稅制度,落實公益性捐助所得稅前扣除政策。制定支持中央企業和民營企業積極投身慈善事業的政策,支持企業和慈善組織舉辦醫院、學校、養老和殘障康復設施等公益事業,鼓勵市場主體以捐贈資金留本運營、利潤分配、安置就業等方式參與慈善。完善志愿服務工作,推廣“菜單式”志愿服務,推動志愿服務需求與供給有效對接;制定保障政策,探索志愿服務時間儲蓄、回饋激勵及志愿者保險制度,促進志愿服務有序健康發展。(侯萬軍)
(來源:國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