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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讓進城農民在為城市發展貢獻力量的同時分享城市的社會保障和公共服務,是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要內容,也是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必然選擇。
一、要逐步解決長期進城農民工及其家屬落戶城鎮的問題
20世紀80年代以來,大量農村富余勞動力進入城市,為我國經濟發展提供了大量廉價的人力資源,為城市生活增添了活力,為社會繁榮創造了大量財富。截至2013年底,在城鎮常住的農業轉移人口總數高達2.34億。大量在城鎮工作的農業轉移人口俗稱“農民工”,他們有的雖然在城市多年,但身份依然是農民。農業轉移人口難以市民化,已經成為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一個突出矛盾,帶來諸多弊端。由于不能落地生根“歸化”為市民,在教育、就業、醫療、養老、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不能享受基本公共服務,權益難以保障,他們迫切希望能成為城市平等的一員。
對那些長期進城務工經商的農民工及其家屬來說,這一愿望尤其強烈。特別是80后、90后這些年輕一代的農民工,已經占到農民工總量的70%以上,他們跟其父輩不一樣,很多人基本上沒有干過農活,調查顯示他們中90%以上不愿意回鄉務農。他們長期呆在城市,除打工上班外,其消費娛樂等許多生活方式與城市戶籍的同齡人非常類似。
經常遷移、漂泊不定的生活狀態,使得長期進城農民工及其家屬不能購買房屋和其他耐用消費品,這從國家層面上說影響內需潛力釋放和城市的產業升級,從社會層面上說影響和諧穩定,從城鄉關系層面上說影響“三農”問題的根本解決,從個人層面上說影響農民工的自身發展。因此,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既是民生工程又是發展工程,是推進以人為本的新型城鎮化的重要任務。
做好這一工作,從短期看需要增加公共服務,加大城市政府的支出壓力,但從長期看,不僅能夠擴大內需、助推發展、促進和諧,而且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我們應當全面客觀地認識這一問題,既要盡力而為,又要量力而行。
《報告》提出,今后一個時期,要把約1億有能力、有意愿并長期在城鎮務工經商的農民工及其家屬逐步轉為城鎮居民。為此,要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落戶的重點主要在縣城、地級市和部分省會城市;落戶成本也由政府、企業、個人等幾方面共同承擔,并在一個較長時期內分步支出。對暫時不能落戶的農業轉移人口,實施居住證制度。國家還要制定財政轉移支付、城鎮建設用地指標與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的指導意見。各地要按照中央要求,從大局出發,把這一工作作為推進新型城鎮化的突破口,開好頭、起好步。
二、要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城鎮常住人口全覆蓋
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既要解決長期在城鎮經商務工的農民工及其家屬在城鎮落戶等問題,又要解決其他農業轉移人口的基本公共服務問題,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對城鎮常住人口的全覆蓋。基本公共服務是基礎民生保障,對于進入城市的農業轉移人口來說,義務教育、就業服務、社會保障、基本醫療、保障性住房等是他們從農民轉化為市民的起點,從農村融入城市的跳板、實現身份平等的證明。
要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要實現由主要向本地戶籍人口提供轉變為向常住人口提供。要實現基礎養老金全國統籌,鼓勵農民工積極參保、連續參保,提高參保率,切實解決好農民工流動時養老保險轉移接續問題,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同時,鼓勵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允許靈活就業的農民工參加當地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要強化企業繳費責任,擴大農民工參加城鎮職工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比例。
進城農民工職業培訓和素質提高對于我國未來的發展至關重要。在一定意義上說,過去30多年間農業轉移人口奠定了中國“世界工廠”的地位。但是,作為產業工人的主體,農民工的總體素質還有待提高。目前農民工70%以上為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70%以上沒有參加過職業技能培訓。我國經濟要發展、產業要升級,農民工素質的提高是最基本的支撐。因此,《報告》提出,要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用幾年時間使每一個農民工特別是80后、90后農民工,都能至少得到一次免費的基本職業技能培訓。要強化企業開展農民工崗位技能培訓的責任,鼓勵高校、各類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開展職業技能培訓,鼓勵農民工取得職業資格證書和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現在,不少農民工創業熱情高漲,對農民工的創業培訓要跟上,對農民工創業的政策扶持力度也應加大。
農民工子女的教育問題涉及社會公平正義。目前全國有1400多萬農民工隨遷子女,80%在公辦學校就讀,仍有20%在其他各類學校就讀。同時,還有5800多萬兒童在農村留守,不能跟隨在父母身邊接受教育。國家已經決定,要通過建立健全全國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等多種途徑,把更多農民工隨遷子女義務教育納入各城市政府的教育發展規劃和財政保障范疇,努力保證他們能在當地公辦學校就讀。完全由公辦學校接收有困難的,可以采取向民辦學校購買服務的方式來解決。農民工隨遷子女在流入地接受免費中等職業教育和普惠性學前教育的政策也將完善。各地要加快制定實施農民工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的措施。
三、要著力破解農業轉移人口的住房困難問題
有序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農業轉移人口的住房問題無法回避。國際經驗表明,能不能解決好這個問題,事關城鎮化的成敗和城市的長治久安。從實際情況來看,農民工在城鎮落戶的問題即使解決了,但如果不能實現安居,市民化之夢就難以實現,城市內部的矛盾有可能加劇,從而引發社會問題。拉美、南亞、東南亞一些國家的經驗教訓,值得引以為鑒。
解決農業轉移人口的住房問題,要在堅持市場化這個主渠道的前提下,加大工作力度,逐步解決低收入困難群體的安居問題。
首先,要逐步把進城落戶的農民工納入城鎮住房保障體系,采取措施,讓農民工平等享有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租賃補貼等保障。目前,一些大城市推出了自住型商品房,以緩解包括長期進城務工經商農民工在內的“夾心層”住房困難問題,這一舉措受到了廣泛歡迎。
其次,農民工比較集中的城市開發區和產業園區以及農民工數量較多的企業,應當根據國家政策,建設農民工宿舍或公寓房。天津等地建設的永久性、半永久性農民工公寓,其中食堂、超市、浴室和運動場等設施齊全,還設立了警務室、消防隊和物業公司,相當于城市的社區,一處小區可以容納數千名農民工,極大地緩解了農民工的居住難題。
再次,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要統籌兼顧。當前,不少農業轉移人口居住在城市的棚戶區和城中村,各級政府在對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時既要考慮城市的發展問題,也要考慮在此租住的農民工的實際需求。要統籌安排,加快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向這些地區的延伸覆蓋,加強環境整治和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在改善原居民居住條件的同時,合理解決在此租住的農業轉移人口的居住問題,避免造成“改造一片、趕走一批”的結果,使他們的居住更加偏遠、困難,同時又可能會形成新的棚戶區、城中村,造成惡性循環。(車玉明 李宏軍)(來源:國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