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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措施
(一)擴大殘疾兒童少年義務教育規模。
擴大普通學校隨班就讀規模。盡可能在普通學校安排殘疾學生隨班就讀,加強特殊教育資源教室、無障礙設施等建設,為殘疾學生提供必要的學習和生活便利。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可設立特教班。
提高特殊教育學校招生能力。國家支持建設的中西部地區特殊教育學校,要在2014年秋季開學前全部開始招生。支持現有特殊教育學校擴大招生規模、增加招生類別。
組織開展送教上門??h(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統籌安排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教育資源,為確實不能到校就讀的重度殘疾兒童少年提供送教上門或遠程教育等服務,并將其納入學籍管理。
(二)積極發展非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
學前教育。各地要將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納入當地學前教育發展規劃,列入國家學前教育重大項目。支持普通幼兒園創造條件接收殘疾兒童。支持特殊教育學校和有條件的兒童福利機構增設附屬幼兒園(學前教育部)。
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要積極招收殘疾學生。鼓勵特殊教育學校根據需要舉辦殘疾人高中部(班)。擴大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規模,緊密結合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殘疾人特點合理調整專業結構,為殘疾學生提供更多選擇。
高等教育。各地要根據需要,有計劃地在高等學校設置特殊教育學院或相關專業,滿足殘疾人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高等學校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努力創造條件,積極招收符合錄取標準的殘疾考生,不得因其殘疾而拒絕招收。要為殘疾人接受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提供便利。加強殘疾人職業培訓,提高就業創業能力。
(三)加大特殊教育經費投入力度。
切實保障特殊教育學校正常運轉。義務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校生均預算內公用經費標準要在三年內達到每年6000元,有條件的地區可進一步提高。目前標準高于每年6000元的地區不得下調。隨班就讀、特教班和送教上門的義務教育階段生均公用經費參照上述標準執行。
進一步提高殘疾學生資助水平。針對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的特殊需要,在“兩免一補”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補助水平。各地可根據實際對殘疾學生提供交通費補助,納入校車服務方案統籌解決。完善非義務教育階段殘疾學生資助政策,積極推進高中階段殘疾學生免費教育。
各級財政支持的殘疾人康復項目優先資助殘疾兒童。安排一定比例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支持特殊教育學校開展勞動技能教育。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繼續支持特殊教育發展。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捐資助學。
(四)加強特殊教育基礎能力建設。
繼續實施特殊教育學校建設項目。合理布局,科學規劃,支持殘疾人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新建或改擴建一批急需的基礎設施,擴大殘疾人接受中、高等教育的規模。支持高等學校特殊教育師范專業建設,擴建教學設施,提高特教教師培養培訓能力。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試點建設孤獨癥兒童少年特殊教育學校(部)。
繼續實施改善特殊教育辦學條件項目。支持承擔隨班就讀殘疾學生較多的普通學校設立特殊教育資源教室(中心),配備基本的教育教學和康復設備,為殘疾學生提供個別化教育和康復訓練。支持特殊教育學校配備必要的教育教學、康復訓練等儀器設備,開展“醫教結合”實驗,探索教育與康復相結合的特殊教育模式。加大對薄弱特殊教育學校配備教育教學和康復設施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