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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社會工作
(一)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
截至2013年底,全國各類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機構4.6萬個(其中登記注冊為事業單位機構1.3萬個);床位526.7萬張,比上年增長17.2%;每千人口平均擁有社會服務機構床位3.9張,比上年增長17.3%;收養322.5萬人,比上年增長4.2%。
圖3 社會服務機構床位
表3 社會服務機構床位
單位:萬張、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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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 |
2006年 |
2007年 |
2008年 |
2009年 |
2010年 |
2011年 |
2012年 |
2013年 |
床位數 |
204.5 |
269.6 |
300.3 |
326.5 |
349.6 |
396.4 |
449.3 |
526.7 |
每千人口床位數 |
1.56 |
2.04 |
2.26 |
2.45 |
2.61 |
2.94 |
3.32 |
3.87 |
1.提供住宿的養老服務。全國各類養老服務機構42475個,擁有床位493.7萬張,比上年增長18.9%(每千名老年人擁有養老床位24.4張,比上年增長13.9%),其中社區留宿和日間照料床位64.1萬張。年末收留撫養老年人307.4萬人,比上年增長5.5%。
2.提供住宿的智障與精神病服務。全國民政部門管理的智障與精神疾病服務機構共有261個。其中社會福利醫院(精神病院)155個,床位數4.5萬張,比上年增長9.7%,年末收養各類人員3.7萬人;復退軍人精神病院106個,床位數2.9萬張,比上年增長11.5%,年末收養各類人員2.3萬人。
3.提供住宿的兒童福利和兒童救助服務。全國共有兒童收養救助服務機構803個,擁有床位9.8萬張,年末收養各類人員5.6萬人。其中兒童福利機構529個,比上年增加66個,床位8.7萬張,比上年增長12.7%;未成年人救助保護中心274個,床位1.1萬張,全年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未成年人18.4萬人次。
4.其他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全國共有救助管理站1891個,床位9.7萬張,全年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348.5萬人次,其中在站救助296.2萬人次,不在站救助52.3萬人次;安置農場26個;軍供站325個,床位3.7萬張;其他收養機構196個,床位2.3萬張,年末收養各類人員1.3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