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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發展
(一)加強歷史文物的保護和利用
推進世界文化遺產申報、保護和管理。完善福建土樓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機制,建立福建土樓世界文化遺產監測與防災預警系統。組織編制并實施《武夷山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保護規劃》,進一步完善監測和防災預警體系。進一步研究世界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產業協調發展的各項政策和機制。全面實施涉臺文物保護工程,重點推動朱子文物、林則徐文物、嚴復文物等名人系列涉臺文物保護工程。加強涉臺文物的管理和利用,打造一批以涉臺文物為主要內容的傳統村落和建筑群的綜合展示利用項目。全面推進三明萬壽巖遺址與武夷山漢城遺址國家考古遺址公園建設,積極探索大遺址保護、展示模式和管理運行機制。推進文化遺址對游客開放,建設一批文化旅游體驗精品。實施“記得住鄉愁”歷史文化街區、村鎮保護計劃,頒布實施《福建省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開展以縣為單位的縣域文化資源普查,加強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傳統村落保護力度,推進省級以上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歷史文化街區、傳統村落的整體保護利用工程,打造一批特色旅游名鎮、名村。組織實施18個國保省保集中成片傳統村落整體保護利用項目。加強原中央蘇區革命文物保護利用,推進紅色文化旅游產業發展。加強博物館保存環境建設和館藏文物保護修復,打造一批精品展覽,完善博物館青少年教育功能。引導非國有博物館建設管理,切實提升非國有博物館的公共文化服務能力和規范化水平。推動全省國有博物館館舍建設基本達到《博物館建筑設計規范》要求。
(二)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傳承
重點保護發展閩南文化、客家文化、媽祖文化、朱子文化、紅色文化、船政文化、福建書院文化、畬族文化、閩都文化和陳靖姑文化等特色文化,加大對紅色文化、海洋文化的挖掘和弘揚,努力培育一地一品一特色的民族民間文化品牌。加強國家級和省級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建設。建設閩南文化、客家文化、畬族文化、媽祖文化、朱子文化等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完善國家、省、設區市、縣(市、區)四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體系,推動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整體保護。重點加大對面臨生存危機的傳統戲劇、傳統技藝的代表性傳承人的保護力度,實施搶救性記錄工程,組織高水平的教育培訓,培養一批高層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業人才,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理論研究。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和地方特色資源數據庫建設,推動全省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數字化保護,繼續推進《福建文化記憶》數據庫群建設,建立“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數據庫”“閩臺宗祠文化資源數據庫”。推進“中華古籍保護計劃”,建設國家級古籍修復中心。推進“福州漆藝(福建脫胎漆器髹飾技藝)”“武夷巖茶(大紅袍)制作技藝”“南戲(梨園戲、莆仙戲)”“木偶戲”等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建設。征集、整合和利用鄉規民約、祖訓家規,組織民風民俗、民間傳統技藝系列展覽展示活動,傳播優秀傳統文化。進一步豐富和拓展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校園的形式和內容。充分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資源優勢,開發形式多樣的旅游體驗產品和伴手禮商品。扶持一批有實力、有特色的對外宣傳交流表演團體,積極開展各種宣傳展示活動,提升福建文化遺產在海峽兩岸乃至國際上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