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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授權,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作為政府購買服務主體,與新疆扶貧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正式簽訂自治區易地扶貧搬遷項目政府購買服務協議。
這標志著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融資工作進入實質性運作階段。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向新疆扶貧開發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購買其作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易地扶貧搬遷投融資主體的統貸、管理、歸集還本息的服務,用于完成“十三五”期間11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服務,以及與易地扶貧搬遷直接相關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及生態修復等配套工程建設服務,確保全區易地扶貧搬遷工作順利開展。
協議明確,融資額度總計不超過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的55億元總價款,其中包括:承接地方政府債券額度10.7億元;統一向相關開發性金融機構和政策性銀行承接不超過5.5億元的專項建設基金;統一向國家開發銀行新疆分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新疆分行申請不超過38.8億元的易地扶貧搬遷長期低息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