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財政部、人事部研究決定,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以下簡稱考試)定于2008年5月17、18日舉行。現就2008年度考試報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考試報名條件按財政部、人事部聯合印發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實施辦法》(財會[2000]11號,以下簡稱《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有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對符合《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中相應級別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居民,可按照《關于做好香港、澳門居民參加內地統一舉行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9號)和財政部、人事部辦公廳《關于調整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科目及有關問題的通知》(財辦會[2004]25號)有關要求,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港澳居民在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時,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填寫報考人員登記表,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高中以上學歷或學士以上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居民身份證明和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證明材料。
各地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管理機構在組織考試報名工作時,應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應審查報考人員登記表、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等相關證明的原件。
實行網上報名的省(區、市),必須按照統一規定的程序進行操作。
網上報名有關注意事項:
2008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所有省份均參加網上報名,其中:北京、天津、上海、新疆、兵團、寧夏、吉林、江西、陜西、遼寧、海南、黑龍江、廣東、湖北、云南、重慶、福建17個省份將在全部地區實行網上報名,其余省份在部分地區進行網上報名,具體要求見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的通知。
考生網上報名網址及各省網報開始—結束列表如下,不在此公布時間內報名的數據,將不予以保留,請考生一定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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