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多項措施鼓勵大學生任“村官”
工作滿兩年后考公務員可加分
為吸引優秀畢業生到農村和社區工作,山東省委、省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通知,轉發了省委組織部、省人事廳等6部門關于“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工程”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指出,爭取用5年左右的時間,基本實現全省每個村(社區)至少有一名高校畢業生的目標。
意見包括多項鼓勵措施。例如,高校畢業生在村(社區)工作滿兩年后,3年內報考本省縣級及以上機關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4分;報考鄉鎮機關公務員的,筆試總分加8分;參加地級以上市、省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5分;參加縣鄉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報考省屬院校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招聘到村(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的,不執行試用期、見習期;其工資按所任職務、所聘崗位,比照單位同條件人員確定;其在村(社區)工作期間繳納基本養老保險的年限可合并計算為工齡。在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時,其在村(社區)工作的時間可視為到農村或基層服務年限,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評審和聘任。
在工作崗位和職務安排上,意見規定,受聘人員為中共正式黨員的,按有關規定安排擔任村(社區)黨組織副書記或委員;對在招聘村(社區)工作兩年以上,經考察特別優秀,且招聘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崗位空缺的,可按有關規定優先安排擔任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受聘人員為中共預備黨員或非中共黨員的,安排擔任村(社區)委員會主任助理;條件具備的,可依法選舉為村(社區)委員會負責人。
意見還規定,受聘到30個經濟欠發達縣的村(社區)工作的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償還有困難的,可辦理暫緩償還手續;在經濟欠發達縣的村(社區)工作滿5年后,可全額免除國家助學貸款本金及利息,代償所需資金由省、市、縣(市、區)財政負擔。(記者蘇長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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