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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2月24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日前發布《全民健身計劃(2011-2015年)。該《計劃》提出提高體育設施利用率,學校在課余時間和節假日要向學生開放體育設施,并在保證校園安全的前提下,積極創造條件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
《計劃》提出加大各級財政全民健身事業投入??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將全民健身事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將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中央財政通過加大轉移支付,支持農村、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發展全民健身事業。有條件的地區可建立個人繳費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加大對全民健身事業的投入。
另外,《計劃》鼓勵社會興辦全民健身事業。擴大社會資源進入全民健身事業的途徑,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投入。完善財政、稅收、金融和土地等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捐資、出資興辦全民健身事業。對社會力量興辦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要在注冊登記、工作指導等方面提供支持和保障。
《計劃》要求,有計劃地建設公共體育設施??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強農村地區和城市社區等基層公共體育設施建設,特別要大力加強農村基礎體育設施建設。新建居住區要按照國家有關居住區規劃設計規范標準,設計建設公共體育設施。此外,要充分利用公園、綠地、廣場等公共場所和山水等自然條件,建設公共體育設施以及健身步道、登山道等戶外運動設施。
《計劃》明確,提高體育設施利用率。公共體育設施應當根據其功能、特點向公眾開放,并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對學生、老年人和殘疾人優惠或者免費開放。學校在課余時間和節假日要向學生開放體育設施,并在保證校園安全的前提下,積極創造條件向公眾開放體育設施。防止公共體育設施閑置浪費或被擠占、挪用。
《計劃》要求健全體質測定服務機構,開展城鄉居民日常體質測定和科學技術健身指導,為群眾進行體質測定、運動能力評定,提供運動健身指導。
《計劃》還就行業從業人員作出規定,要求積極發展職業社會體育指導員,完善社會體育指導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工作。以對高危險性體育項目進行健身指導為職業的社會體育指導人員,必須獲得社會體育指導員職業資格證書并持證上崗。
此外,《計劃》進一步要求,加快制定《全民健身條例》配套實施方案和政策措施,完善全民健身法規體系,加強執法監督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