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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收編”打工子弟學校
納入教育發展規劃,足額撥付經費,選派優秀教育督導員
為加強農民工子弟學校政策的扶持和管理,日前,福建省教育廳出臺相關規定,促使農民工子弟學校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向“正規軍”看齊。
據了解,目前福建省接收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學以公辦學校為主,但由于城區公辦教育資源不足,各地還存在少數以接收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為主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這些農民工子弟學校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教育的不同需求,緩解了城區教育資源緊缺的狀況,方便了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就學。
將農民工子弟學校納入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教育發展規劃,并作為“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建設與評估對象統一管理。按照同類公辦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標準和實際接收人數足額撥付教育經費,在政府資助、評獎評優、升學就業、社會優待等與公辦學生享有同等權利。
堅持扶持和管理并舉,公辦校與農民工子弟校結對幫扶,并將農民工子弟校納入福建省向農村小規模學校(教學點)免費贈送課程教學資源范疇。選派公辦校優秀干部到農民工子弟校擔任教育督導員。(記者 吳鐸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