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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姝瑞
繼黑龍江省公布異地高考方案,明確異地考生須滿足有該省高中學籍、高中階段在該省連續就讀3年以上、考生父母有合法職業和住所(含租賃)等條件后,安徽省日前也就本省異地中高考方案公開征求意見,且“皖版方案”門檻進一步降低,考生只需在安徽有完整的三年學籍,其他方面則“零限制”,且異地考生在安徽高考也能夠享受同等錄取政策。除此之外,山東、福建等省份也表示即將出臺異地高考政策。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各地放開異地高考、打破高考門“戶”之見的“破冰”之舉著實令人欣喜,回應了當下廣大百姓對教育領域最現實、最迫切的期待。然而,也有不少聲音不無擔憂地提出,放開異地高考可能會誘發“高考移民”潮,擠占本就已顯稀缺的流入地教育資源,并迫使高考錄取指標更加向流入地集中從而造成新的“地域不公”等。
在放開異地高考已在全社會形成普遍共識的背景下,改革固然不會在問題和困難面前因噎廢食、半途而廢,但這些擔憂之聲也給我們提了個醒:教育公平的實現不會因放開異地高考而“一步到位”,相反,從異地高考出發到實現教育公平,還需要更完善的政策措施以及更廣泛的制度改革。
要實現教育公平,不僅需要堅定地放開異地高考,督促各地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出臺可操作的方案,還需要完善現行的高考招生、錄取政策,加大高校自主招生力度,通過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降低高招工作對“一考定終身”的依賴度,使招生、錄取機制更加靈活、多元。
要實現教育公平,還需要加大教育投入,更加合理地分配教育資源,促使優質教育資源向欠發達地區配置,彌補教育“欠賬”。據統計,目前全國進城務工人員的隨遷子女數量達約2000萬之多。只有輸出地的教育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升,才能逐步扭轉因教育資源“水位差”而導致的生源遷徙。
要實現教育公平,還要注意完善隨遷子女的學籍管理,通過對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規范,公開透明地執行異地高考政策,同時明確“高考移民”的界定,遵循“有條件準入”“不完全放開”的原則,從制度源頭堵塞“高考移民”的投機鉆營行為,避免因制度本身漏洞而導致的制度“流產”。
剛剛閉幕的黨的十八大已然明確,要“積極推動農民工子女平等接受教育,讓每個孩子都能成為有用之才”,并進一步提出,“逐步建立以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為主要內容的社會公平保障體系,努力營造公平的社會環境,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在社會公平保障體系中,教育公平無疑是至關重要的一環。我們期待,異地高考政策的推出能讓更多的孩子“就地入學、就地高考”;我們更期待,從異地高考出發,最終抵達教育公平的終點。(作者系新華社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