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企業的社會責任應當從法律和道德兩個層次理解,不可一概而論。”談及民營企業要肩負的社會責任,北京大學民營經濟研究院院長、著名經濟學家厲以寧教授這樣說。
厲以寧是在近日舉行的“北京大學民營經濟研究叢書”首發式上作出如上表示的。他指出,社會強調民企應當承擔社會責任,這是目前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的敏感話題之一,但哪些內容算企業社會責任往往界定不清,應該分法律和道德兩個層次理解。
“首先是法律層次上的,即民企是否遵守相關法律法規,不造成污染、不生產假冒偽劣產品、不克扣員工工資等等,這是一個企業最基本的責任。其次,在做到法律意義上的社會責任后,依靠企業家自己個人的感覺和領悟,才可能引導企業承擔進入道德層面的社會責任,如慈善捐獻與社會公益,這應是一個逐步的自覺過程。”厲以寧同時指出,“如果一方面在違背法律法規做經營,另一方面又在捐資辦學,這其實是連基本的社會責任都未盡到。”
談及今后民營經濟壯大需要的內外環境,厲以寧指出,民營經濟大發展其實才剛剛開始,在“非公經濟36條”出臺之后,國家要鼓勵民營經濟繼續發展,有些工作仍必須繼續關注,包括玻璃門是否繼續存在,國企民企生存環境是否有著公平待遇,融資難問題是否真正解決,這些仍然是今后民營經濟發展的關鍵問題和重要研究課題。
他說,民營經濟在中國經濟中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這是一個趨勢。“改革開放近20年來,民營經濟主要起到了三大作用,首先是對于GDP的貢獻,2005年,民企貢獻到了GDP的一半,2006年超過1/2,到2007年,也許會占70%的比例,雖然很難預料未來5年的發展,但可以想見必然更光明;第二,則是在緩解失業問題,增加就業上的貢獻;第三,則是幫助廣大農民自主發展。他同時樂觀地表示:“新農村建設是民營經濟發展的一個大好機遇。”他告訴記者,通過去年以來對河南等多個省份的考察,他發現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民營經濟將能在四個領域發揮積極作用,包括參與農村金融改革,農業產業鏈生產加工、物流配送、吸收農村剩余勞動力四個方面等。
另據介紹,此次在新書首發式上亮相的厲以寧的《論民營經濟》是“北京大學民營經濟研究叢書”之一,是他有關民營經濟發展的觀點的首次系統整理,從政策環境、融資環境以及體制轉型、戰略轉型、管理模式轉型等方面全方位地論述了民營經濟發展中所面臨的各種問題。而“民營經濟叢書”則是北京大學首度出版民營經濟方面的著作,也是北京大學民營經濟研究院的首批研究成果,除《厲以寧論民營經濟》外,其它四本分別是《中國企業社會責任調查報告(2006)》、《品牌戰略與企業成長———理論研究案例分析》、《民營企業自主創新戰略案例研究》及《民營經濟精品論文選》。在新書首發的同時,周大福珠寶金行有限公司還對北京大學民營經濟研究院進行了《品牌戰略與企業成長性問題研究》課題研究的第二批捐贈,該院下屬的品牌戰略研究所也于當日宣告成立。(張媛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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