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海南網8月5日電 據海南經濟報報道,省財政廳聯合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省林業局、省水務局、省法制辦等部門組成調研組,日前到五指山市和昌江縣等地深入調研,形成了《關于建立我省中部山區生態補償長效機制的調研報告》(下稱調研報告)。報告對如何建立中部山區生態補償長效機制,提出了具體的政策建議。
聯合調查組出具的這份調研報告建議,應通過完善立法,明確中部山區功能定位和生態補償的法律規定,明確流域上下游地區生態環保的責任、權利、義務和利益,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法律制度體系。按照國家主體功能區劃分辦法,科學確定中部山區的主體功能,明確禁止性、限制性開發的區域范圍。按照中部山區主體功能區建設要求,不斷完善生態補償政策體系,逐步實現生態補償政策對所有應當補償對象的全覆蓋,建立健全生態補償政策體系。(記者 蘇桂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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