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宗海污染事件轟動全國備受關注,尤其昆明、玉溪兩地市民尤其關注。記者昨日獲悉:陽宗海污染事件又有新進展,因云南澄江錦業工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錦業公司)不服澄江縣人民政府行政處罰決定,錦業公司將澄江縣人民政府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撤銷澄江縣政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疑點
錦業公司的代理人、云南著名律師馬軍提出:去年5月份以前,陽宗海的水質都是合格的,1個月后,陽宗海的水被污染達5類劣質,陽宗海里有6億立方米的水體,怎么可能在1個月內造成如此嚴重的污染呢?如果澄江縣政府的污染說法成立,就相當于在1個月內向陽宗海里投放78.8噸砷,10噸的大卡車要拉8車。
去年9月16日,澄江縣政府就已經對錦業公司強行關閉。今年2月3日,澄江縣政府再次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對錦業公司依法實施關閉。
去年9月16日,澄江縣政府對錦業公司實施強行關閉。可3個月后,即12月16日澄江縣政府才舉行行政處罰聽證會。
縣政府
錦業公司有3項違法
2008年12月16日,澄江縣政府舉行陽宗海污染事件行政處罰聽證會。
澄江縣環保局局長張詠在聽證會上說,去年11月21日,澄江縣人民政府下發行政處罰告知書:經調查核實,錦業公司存在3項違法:一是未經環保部門批準,擅自技改磷礦洗選項目,3個洗礦廢水收集池未做防滲處理,就投入使用;二是未按環評要求建設廢水和生活廢水處理站,未對磷礦石料場加蓋雨棚;三是原料堆場、工業固廢堆放場未做防滲、防溢處理。
律師
縣政府違反行政處罰法
馬軍認為:去年9月16日,澄江縣政府就已經對錦業公司強行關閉,當時澄江縣政府沒有按照行政處罰法的規定舉行聽證會和行政復議。3個月后,澄江縣政府才舉行行政處罰聽證會,這嚴重違反了行政處罰法。
馬軍表示,對磷礦的洗選,是用水沖洗磷礦石上的泥土的物理洗礦,整個過程不加入任何化學制劑,也不會產生任何化學反應。洗礦水經收集沉淀后循環使用,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錦業公司的生產沒有廢水外排,所以就沒有建生產廢水處理站,生活廢水收集后供廠區綠化使用。磷礦石并不是有害原料,沒有行業規定一定要在磷礦石料場上建雨棚,為此,錦業公司已向澄江縣和玉溪市的環保部門作過匯報。
企業
政府兩次下發關閉通知
今年2月3日,澄江縣政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陽宗海污染源主要是錦業公司,對錦業公司依法實施關閉。
錦業公司拿到行政處罰決定書后認為,澄江縣政府違法行政,沒有履行行政處罰的法定程序,縣政府早在去年9月16日就作出關閉通知,今年2月3日,縣政府又一次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這是對同一事由作出重復處罰,違反了《行政處罰法》第24條規定,即對當事人的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進展
要求重新鑒定水質找元兇
目前,錦業公司認為縣政府對企業的處罰缺乏事實和法律依據,希望申請權威部門對陽宗海的水質進行重新鑒定,查明污染的真正原因。
于是,錦業公司將澄江縣人民政府告到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要求法院判令撤銷澄江縣人民政府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本報將繼續關注陽宗海污染事件進展。
相關報道:
陽宗海砷污染迷霧不散 專家稱與地質、季節有關
昆明陽宗海污染事件續:26名領導干部被行政問責
云南嚴查陽宗海事件背后職務犯罪 4人涉嫌受賄
昆明“陽宗海砷污染”案:將調查公職人員瀆職
云南陽宗海砷污染始末:罪魁禍手7年被罰6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