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6月11日電據環境保護部網站消息,環境保護部即日暫停審批金沙江中游水電開發項目、華能集團和華電集團(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項目外)建設項目、山東省鋼鐵行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環境保護部啟動暫停審批這一嚴厲的行政管理手段意味著什么?環境保護部是如何處理“保增長”與“保環境”的關系的?帶著這些問題,記者專訪了環境保護部環境影響評價司負責人。
1、這次暫停審批,表明了環境保護部在金融危機背景下,處理 “保增長”與“保環境”關系時的一種怎樣的態度和決心?
答:在當前經濟形勢下,為貫徹落實中央的決策部署,我部按照特事特辦、急事速辦的精神,對符合中央政策要求和環保準入規定的民生工程、基礎設施、生態環境建設、災后重建等項目環評及時進行審議。2008年11月至2009年5月底,我部會議審議同意批復項目環評文件365個,項目總投資14428多億元,其中交通、水利、輸變電等基礎設施建設項目125個,總投資4521多億元;對總投資達1467億元的29個化工石化、鋼鐵、火電項目采取暫緩審批或不予批復等措施,有力地促進了產業結構調整。
在拉動內需的大背景下,一些地方低水平重復建設、“兩高一資”項目可能會借機卷土重來。中央領導同志多次指示,要求絕不能為保增長而把犧牲環境作為代價。為此,我部在提高審批效率的同時,嚴格把好高耗能、高污染項目的環保準入關,決不能讓“兩高一資”項目和低水平重復建設項目重新抬頭。具體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堅持有保有壓,為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建設項目設置一道不可逾越的“防火墻”。歸納起來可概括為“四個不批、三個嚴格”:對于國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設、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項目,一律不批;對于環境污染嚴重,產品質量低劣,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達標排放的項目,一律不批;對于環境質量不能滿足環境功能區要求、沒有總量指標的項目,一律不批;對于位于自然保護區核心區、緩沖區內的項目,一律不批。嚴格限制審批涉及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重要生態功能區等環境敏感區的項目。嚴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高耗資項目建設,杜絕已被淘汰的項目以技術改造、投資拉動等名義恢復生產。嚴格按照總量控制要求,把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作為區域、行業和企業發展的前提條件,使“以新帶老”、“上大壓小”等污染減排措施得到有效落實。我們不但自己堅持做到這“四個不批、三個嚴格”,而且對地方也提出了明確要求,說得非常清楚,“兩高一資”是條高壓線,我們寧可做現在的惡人,也絕不能將來做歷史的罪人。第二、抓好環保“三同時”及驗收管理,把環評措施落到實處。強化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管,創新驗收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地方環保部門和各督查中心作用,上下聯動、形成合力。第三、加強重點行業管理,細化準入要求。我部正在研究制定火電、鋼鐵、水泥、造紙、煤化工、石油化工、農藥等行業環評審批和技術審查原則,明確相關行業環保準入要求和鼓勵使用的環保工藝、技術等。
2、6月9日,環境保護部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的《2008年各省(區、市)和五大電力集團公司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情況考核結果的報告》中顯示,2008年,華能、大唐、華電、國電、中電投五大電力集團公司和國家電網公司較好完成了年度二氧化硫削減任務,事隔兩天即對華能、華電集團(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項目外)實施暫停審批,二者是否矛盾?
答:沒有矛盾。這就好比一個學生考試,語文及格了,未必數學也會及格。這次暫停審批行動主要是針對違反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準入條件、未經審批擅自建設、未經環評重新批復建設內容擅自發生重大變動的建設項目采取的嚴厲懲處措施。事實上,對超過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的地區和大型企業集團,我們也將按照相關文件的要求,暫停審批新增該污染物排放的建設項目環評文件。
3、這次暫停審批涉及華能伊敏電廠是環評批復過的項目,這種情況也屬于暫停審批的范圍嗎?
答:華能伊敏電廠違規情況是我部在建設項目“三同時”管理中查處的。很多人都認為,環評管理就是建設項目審批,這是不全面的。環評管理還包括建設項目“三同時”監管和竣工環保驗收管理。很多建設項目的環評批復之后,在設計、施工、試運行期間,由于缺乏監管,建設地點和建設內容擅自發生重大變更的違法行為時有發生;“重審批、輕監管”的現象有一定的普遍性。我們認為,這是環評管理工作中較為薄弱的環節,為了根本改善這一落后被動的局面,在當前和今后一段時間,我部將進一步加大“三同時”監管力度,確保環評審批要求的環保措施跟蹤落實到位。
目前我部正在研究制定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管辦法,其目的就是要充分發揮各級環保部門和各督查中心聯動作用,建立“三同時”現場督查機制,加強試生產環節的管理,徹底扭轉施工期監管失控的局面,確保“三同時”違規項目及時得到查處并按要求整改。
4、水電在我國占有重要地位。但怒江、金沙江等重要河流規劃的水電開發項目也引起了相當大的爭議。此次暫停審批金沙江流域(中游)的水電項目,是否表明了環境保護部對水電開發的總體態度?
答:水電在我國占有重要地位,在常規能源中,水能資源僅次于煤炭。西南地區集中了我國75%以上的水能資源,因此《可再生能源法》中確定,水能是可再生能源,國家鼓勵和支持開發利用。但是,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必須在保護生態基礎上有序開發,杜絕大、小公司“跑馬圈水”、“遍地開花”和干支流“齊頭并進”的現象,尤其是西南地區也是我國生物多樣性最豐富、生態保護壓力最大、地質災害最為頻繁的地區。在開發中,必須結合流域開發規劃和規劃環評的結論,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嚴格實行項目環評審批制度,根據環評審批文件指導水電開發項目的環保工作。未批先建的項目,如果環保設施和措施不到位,一旦實施工程建設造成生態環境破壞,將難以恢復。
5、環保部將采取哪些措施跟蹤落實此次暫停審批的效果?
答:我部將在第一時間組織有關單位組成3個督查組,分別對被暫停審批的區域和企業進行現場督察,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實;對被暫停審批的地區和企業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并通過媒體適時公布整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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