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網北京8月20日消息因違規運輸核電站乏燃料,負責大亞灣核電站乏燃料運輸的中核清原環境技術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日前受到國家核安全局公開批評。中核清原公司是中核集團直屬子公司。
據國家核安全局18日公布的《關于給予中核清原公司批評的通知》稱,今年6月22日,中核清原公司申請將大亞灣乏燃料運輸車輛平板車由尼古拉斯平板更換為索埃勒平板,并將運輸線路信陽—西安段由連霍高速變更為滬陜高速。
經審核,國家核安全局認為:車輛栓系系統缺乏必要的論證分析,新線路缺乏相應的參數、路況分析和環境影響評價。國家核安全局要求中核清原公司提交相應的補充材料,審評通過后方可運輸,但中核清原公司擅自于7月5日進行了運輸。
國家核安全局表示:“本次運輸雖未出現輻射、運輸事故,但中核清原公司違反大亞灣乏燃料運輸裝運批準書的要求,未經批準,擅自改變運輸方案,對此提出嚴厲批評。”
乏燃料又稱輻照核燃料,指在反應堆內燒過的核燃料。核燃料一經在核電廠使用發電后,即成為乏燃料并等待進一步處理,或者送往后處理設施從廢物中回收其中所含的鈾和钚,或者存放在中間貯存設施或放入“最終處置庫”進行最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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