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局植樹造林司司長王祝雄發布《應對氣候變化林業行動計劃》有關情況。攝/中國網 楊楠
中國網11月6日訊國家林業局6日上午舉行11月份例行新聞發布會,國家林業局植樹造林司司長王祝雄發布了《應對氣候變化林業行動計劃》,并簡要介紹兩個方面的情況。
一、《林業行動計劃》發布實施的背景
以氣候變暖為主要特征的全球氣候變化問題,已經成為國際社會日益關注的熱點,也是事關我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大問題。中國政府高度重視應對氣候變化問題,2007年6月發布實施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并把林業納入我國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重點領域。2009年6月召開的中央林業工作會議指出:在應對氣候變化中林業具有特殊地位,并強調“應對氣候變化,必須把發展林業作為戰略選擇”。按照《國家方案》的要求,國家林業局從2007年7月開始,組織專門力量,用2年多時間,研究編制了《林業行動計劃》。發布和實施《林業行動計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第一,這是落實胡錦濤主席向全世界作出的重要承諾的需要。胡錦濤主席2007年9月在亞太經濟合作組織第十五次領導人會議上宣布:2010年我國森林覆蓋率將提高到20%,并倡議建立“亞太森林恢復與可持續管理網絡”。2009年9月在聯合國氣候變化峰會上又提出大力增加森林資源,增加森林碳匯,爭取到2020年我國森林面積比2005年增加4000萬公頃,森林蓄積量增加13億立方米。這是中國應對氣候變化的重大措施之一。制定并實施《林業行動計劃》,就是落實這些措施的具體行動。
第二,這是落實《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賦予林業任務的需要。國務院發布的《中國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方案》中,明確把林業納入我國減緩氣候變化的6個重點領域和適應氣候變化的4個重點領域,提出林業增加溫室氣體吸收匯、維護和擴大森林生態系統整體功能、構建良好生態環境的政策措施,突出強調了林業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特殊地位和發揮的作用。制定實施《林業行動計劃》,就是貫徹落實《國家方案》賦予林業的任務,是《國家方案》相關措施的具體化。同時,積極指導各級林業主管部門上下一心,共同推進林業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確保取得實效。
第三,這是建設生態文明、進一步發揮林業在應對氣候變化中的重要作用的需要。我國林業肩負著建設森林生態系統、保護濕地生態系統、改善荒漠生態系統、維護生物多樣性的重要使命,承擔著提供生態產品、物質產品、生態文化產品的艱巨任務,是生態建設的主體和生態文明建設的主要承擔者。同時,林業具有多種效益,兼具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的雙重功能。制定并實施《林業行動計劃》,必將促進我國森林資源的增加、生態狀況的改善和林業碳匯功能的增強,對于建設生態文明、提高我國林業應對氣候變化能力具有積極的推動作用。
二、《林業行動計劃》的主要內容
《林業行動計劃》確定了五項基本原則、三個階段性目標,實施22項主要行動。
五項基本原則是:堅持林業發展目標和國家應對氣候變化戰略相結合,堅持擴大森林面積和提高森林質量相結合,堅持增加碳匯和控制排放相結合,堅持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堅持減緩與適應相結合。
三個階段性目標:一是到2010年,年均造林育林面積400萬公頃以上,全國森林覆蓋率達到20%,森林蓄積量達到132億立方米,全國森林碳匯能力得到較大增長。二是到2020年,年均造林育林面積500萬公頃以上,全國森林覆蓋率增加到23%,森林蓄積量達到140億立方米,森林碳匯能力得到進一步提高。三是到2050年,比2020年凈增森林面積4700萬公頃,森林覆蓋率達到并穩定在26%以上,森林碳匯能力保持相對穩定。
實施22項主要行動:其中林業減緩氣候變化的15項行動,包括大力推進全民義務植樹,實施重點工程造林,加快珍貴樹種用材林培育,實施能源林培育和加工利用一體化項目,實施全國森林可持續經營,擴大封山育林面積,加強森林資源采伐管理,加強林地征占用管理,提高林業執法能力,提高森林火災防控能力,提高森林病蟲鼠兔危害的防控能力,合理開發和利用生物質材料,加強木材高效循環利用,開展重要濕地的搶救性保護與恢復,開展農牧漁業可持續利用示范。林業適應氣候變化的7項行動,包括提高人工林生態系統的適應性,建立典型森林物種自然保護區,加大重點物種保護力度,提高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預警能力,加強荒漠化地區的植被保護,加強濕地保護的基礎工作,建立和完善濕地自然保護區網絡。(中國網陳維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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