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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國家海洋局發布了《2010年中國海平面公報》和《2010年中國海洋災害公報》。
《2010年中國海平面公報》顯示,2010年中國沿海海平面比常年(1975~1993年平均海平面)高67毫米,與2009年海平面基本持平。2010年,中國沿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海平面均高于常年。其中,山東、江蘇和海南沿海海平面明顯偏高,分別比常年高82毫米、82毫米和84毫米;天津次之,為71毫米;其他沿海地區介于50~67毫米之間。
分析還顯示,2010年中國沿海海平面變化時間特征和區域特征明顯,渤海、黃海2月份海平面和南海10月份海平面均為近30年來同期最高值;與2009年相比,福建以北沿海海平面偏高,福建以南沿海海平面偏低。氣溫、氣壓和季風變動等是引起上述特征的重要原因。
近30年來,中國沿海海平面總體呈波動上升趨勢,平均上升速率為2.6毫米/年,高于全球海平面1.7毫米/年的上升速率。
國家海洋局預計,未來30年,中國沿海海平面還將繼續上升,比2010年升高80~130毫米。沿海各級政府應密切關注其變化和由此帶來的影響。
海平面上升作為一種緩發性海洋災害,其長期的累積效應將加劇風暴潮、海岸侵蝕、海水入侵、土壤鹽漬化和咸潮等海洋災害的致災程度。2010年,在全球氣候變化和海平面上升累積效應作用下,遼寧、河北和山東等省的部分沿海地區海水入侵與土壤鹽漬化范圍呈擴大趨勢;長江口和珠江口遭遇多次咸潮入侵,福建等沿海地區不同程度地受到風暴潮的影響。
另據《2010年中國海洋災害公報》,2010年我國累計發生132次風暴潮、海浪和赤潮過程,其中44次造成災害。各類海洋災害(含海冰、滸苔等災害)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32.76億元,死亡(含失蹤)13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