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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媒體報道稱,我國多數城市飲用水源標準降至劣五類,并提出,一些城市通過去除某些指標,來使飲用水源地的水質達標。事情是這樣嗎?記者就此采訪了環境保護部污染防治司有關負責人及北京、上海的有關部門和專家。
傳聞一:多數城市飲用水源
標準降至劣五類
【回應】 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水質應好于三類,我國4002個飲用水源地中約20%未達標。所有入戶水質均可達標
環境保護部污染防治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目前,我國水質評價主要參照的是國家《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及《地下水質量標準》。《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共計109項指標,其中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基本項目24項,因為對飲用水源的要求比一般地表水更高,如果地表水用作集中式飲用水源,還要增加5項補充指標及80項特定指標。按照標準規定,優于或符合地表水二類、三類水質的水源,分別適用于集中式飲用水源地一級和二級保護區。《地下水質量標準》共計39項指標,其中三類或優于三類的水源,可用作集中式飲用水源。總體來說,集中式飲用水源地的水質,應該好于三類。
自2006年起,環保部(原國家環保總局)組織開展了全國城市、城鎮、典型鄉鎮和部分農村飲用水源基礎狀況調查與評估,結果顯示,2009年,我國城市及縣級政府所在鎮共有集中式飲用水源地4002個,其中約80%達到或優于三類水質標準,約20%不能達到三類水質標準。
2010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顯示,全國113個環保重點城市的395個集中式飲用水源,達標水量占76.5%,不達標水量占23.5%。
無論水源地水質是否達標,通常情況下,所有入戶水質均可達標。
綜上,“多數城市飲用水源標準降至劣五類”的說法不符合事實。
傳聞二:上海青草沙如算
上總氮總磷,就成劣五類
【回應】 通過水庫自凈等方式可基本達到二類標準。總氮總磷指標與飲用水水質安全關系不大
上海水務局供水管理處總工程師、上海市供水調度監測中心教授級高工陳國光介紹說,總氮、總磷指標是我國《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中的兩項基本項目標準,主要針對湖泊、水庫而言。設定這兩項指標的主要目的是評價水體富營養化程度,通常情況下,總氮、總磷指標偏高,水體中易滋生藻類,水體質量會受到影響。陳國光表示,總氮、總磷指標的高低,與水廠制水工藝及供水水質安全關系不大,上海自來水廠出產的飲用水都符合國家標準。
陳國光告訴記者,根據最近的水質采樣檢測數據,青草沙水庫取水口水質的總磷、總氮指標分別為0.14毫克/升和2.30毫克/升,經過水庫自凈后,總磷、總氮的數值降為0.08毫克/升和1.40毫克/升,根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這兩個指標為四類水。為改進水質,上海水務部門在青草沙水庫大量投放魚、螺螄、蚌殼等生物,同時增加水庫的水體流動性,從而使水庫水體富營養化程度總體受控。通過這些措施,青草沙水質可基本達到二類水標準,其中不少指標甚至更優,如代表有機化合物的“高錳酸鹽指數”,青草沙水庫為2—3毫克/升,介于一、二類水質之間;氨氮指標為0.1毫克/升,優于一類水質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