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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長三角三省一市和國家八部委組成的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日前啟動,并在上海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這次會議明確了協作機制的五項具體職能,以及近期要著重抓好的十個方面協作和聯合行動。
根據國務院《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相關精神,為加強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經國務院同意,建立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協作機制。會議明確了“協商統籌、責任共擔、信息共享、聯防聯控”的協作原則,明確五項具體職能:一是協調推進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大氣污染防治的方針、政策和重要部署在長三角區域的貫徹落實;二是研究長三角區域涉及大氣污染防治的重大問題;三是推進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聯防聯控工作,通報交流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進展和大氣環境質量狀況,協調解決區域突出大氣環境問題;四是推動長三角區域在節能減排、污染排放、產業準入和淘汰等方面環境標準的逐步對接統一;五是推進落實長三角區域大氣環境信息共享、預報預警、應急聯動、聯合執法和科研合作。建立起“會議協商、分工協作、共享聯動、科技協作、跟蹤評估”五個工作機制。
會議討論了《長三角區域落實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細則》,對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作進行了協調和部署。會議強調,近期要著重抓好幾方面的協作和聯合行動:一是嚴控燃煤消耗總量,加快能源結構優化調整,大力推進中小燃煤鍋爐清潔能源替代;二是嚴控產能過剩,加快污染企業結構調整和高標準治理;三是加強交通污染治理,加快落實油品升級,推廣清潔能源車應用,全面淘汰黃標車;四是加強揚塵污染控制,對建設工地、道路保潔、渣土運輸、堆場作業落實揚塵控制規范措施;五是通過法律、技術、經濟等多種措施推進秸稈禁燒工作;六是加強大氣重污染預警應急聯動,做好空氣重污染預警和應急預案的對接,建立環境、氣象數據共享長效機制,加快建成長三角區域大氣污染預測預報體系;七是加快推進大氣污染防治政策和標準的逐步對接,優先推進油品標準、機動車污染排放標準、重點污染源排放標準實施的對接;八是推動大氣污染的第三方治理,構建開放統一的環境服務市場;九是加強科技協作,共同組織開展區域大氣污染成因溯源和防治政策措施等重大問題的聯合研究;十是根據《大氣污染防治目標責任書》要求,做好責任分解落實,加強跟蹤評估和考核,確保各項措施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