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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護綠水青山,留住白云藍天,是百姓福祉所系,更是對子孫后代義不容辭的責任。一定要加快推進生態補償立法,為源頭水生態補償機制規范運作提供法律依據。”今天,全國人大代表、天能集團董事長張天任向大會提出“關于健全源頭水生態補償長效機制”的建議。
生態補償是以保護生態環境,促進人與自然和諧為目的,體現區域發展外部環境公平,調整生態保護和受益相關各方之間利益關系的環境經濟政策。自2005年以來,我國各地陸續開展相關實踐和探索,在源頭水生態補償等方面積累了一定的實踐經驗。
張天任代表坦言,當前,全國生態補償機制還存在補償范圍不明確、補償標準不科學、補償模式單一、補償資金缺乏、政策法規建設滯后等問題。“行政主導的生態補償機制存在不公平現象,補償資金與保護責任掛鉤不緊密,個別地方還存在一邊享受生態補償、一邊破壞生態的現象。”他說。
對此,張天任代表建議,加快推進生態補償立法,按照“誰排污、誰出錢,誰保護,誰受益”的原則,建立水資源費征收返還機制。涉及跨省際的生態補償,由中央政府與流域各省共同建立生態補償專項基金,根據雙方交界水質變化情況,動態調整專項使用資金。
張天任代表建議,建立健全生態補償長效機制,逐步實現全國生態補償標準化、動態化、規范化;補償標準按社會、經濟、生態分類,形成系統的指標體系;建立生態補償金使用績效考核評估制度,嚴格考核各地財政專項補償資金的使用績效,確保專款專用。記者周詠南 余勤 翁浩浩 廖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