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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浮在水中的塑料袋和其他塑料垃圾。
西班牙某超市的顧客在使用塑料袋。
歐洲議會環境委員會最近批準了一份減少一次性輕型塑料袋使用量的報告。該報告建議在歐盟28個成員國中設立兩步走的目標來減少塑料袋的使用,推動了歐洲議會對包裝和垃圾的相關法律的修訂進程。
輕型塑料袋是指厚度在50微米或以下的塑料袋,這種塑料袋給歐洲的陸地和水體帶來了威脅。歐洲議會已經得出結論,廢棄的塑料袋會污染土壤和水,導致許多海洋生物死亡。
據環境新聞服務網報道,報告中寫道:“這些塑料袋通常是垃圾管理系統的漏網之魚,并常以碎片化的形式在環境中堆積數百年。即使沒有漏網,它們也會被送到垃圾填埋場,不利于資源效率和污染問題的解決。”
僅2010年一年,歐洲廢棄的塑料袋超過80億個,平均每個歐洲人使用塑料袋198個,其中90%都是一次性輕型塑料袋。
歐盟不同成員國的人均一次性塑料袋使用量大相徑庭。在表現最好的丹麥和芬蘭,平均每人每年只用了四個塑料袋;但在波蘭、葡萄牙、斯洛文尼亞、斯洛伐克和波羅的海國家(愛沙尼亞、拉托維亞和立陶宛),每年人均塑料袋使用量達466個。
報告作者埃里森?戴維斯(Alison Davies)給出了四個可以更加嚴格地控制塑料袋使用量的選擇:
1、基于現狀的基準線;
2、零售商自愿承諾停止發放塑料袋;
3、設立歐盟標準的塑料袋預防措施,包含收費政策;
4、制定全歐盟范圍內的一次性塑料袋禁令。
歐盟委員會目前最傾向于選擇3,報告中將其描述為“所有成功減少塑料袋消費量的政策的共通之處”。
報告推薦采用兩步走的塑料袋減量措施,即在相關法律實施生效后的三年內將塑料袋使用量降低50%,并在隨后的5年內(2020年左右)降低80%。這個目標是基于歐盟人均塑料袋消費量而制定的,因此不同歐盟國家為達標付出的努力將各不相同。
為達到這個目標,報告建議歐盟成員國至少需要保證食品零售商對塑料袋收費,以取代以前的免費發放政策。具體如何收費則由各成員國自行決定。
不過新措施并不針對有保護食品衛生功能的塑料袋,例如包裝新鮮肉和魚的保鮮袋。
這項措施的施行可能會讓一些歐洲人失去工作。報告估計歐盟有250到300個塑料袋制造商,共有1.5萬到2萬人為其工作。這些制造商多數是中小型家族企業,人們對這些企業的詳細信息知之甚少,報告中也指出它們可能并沒有在這個問題上得到發言的機會。
報告中寫道:“目前市場上70%的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袋主要都是從亞洲進口,選擇2和選擇3給歐洲帶來的負面影響將在可控范圍之內。”
歐洲議會對這一修正案的全體投票將在四月進行。
(馬曉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