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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27日發布通知,決定組織開展低碳社區試點工作,爭取到“十二五”末,全國開展的低碳社區試點達1000個左右,擇優建設一批國家級低碳示范社區。
低碳社區,是指通過構建氣候友好的自然環境、房屋建筑、基礎設施、生活方式和管理模式,降低能源資源消耗,實現低碳排放的城鄉社區。根據通知,本次開展試點的社區是指城市居委會轄區和農村村委會轄區,包括轄區內的居民小區、社會單位、配套基礎設施等。
通知說,開展低碳社區試點,對于實現我國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推進生態文明和“美麗中國”建設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要求,低碳社區建設主要圍繞六個方面開展活動:以低碳理念統領社區建設全過程,將社區碳排放指標納入社區規劃和建設指標體系;培育低碳文化和低碳生活方式,推介低碳知識,引導居民樹立生態文明理念;探索推行低碳化運營管理模式,使試點社區公交分擔率達60%以上,非傳統水源利用率達40%以上,垃圾分類收集率達30%以上、資源化利用率達到50%以上;推廣節能建筑和綠色建筑,新建住房應全部達到綠色建筑標準,既有建筑也要進行低碳化改造;建設高效低碳的基礎設施,大力發展低碳公共交通工具等;營造優美宜居的社區環境,建設適合本地氣候特色的自然生態系統。
國家發展改革委將把低碳社區試點開展情況納入對各省(區、市)碳強度下降目標責任考核體系,并將選擇一批示范效果特別突出的社區,授予“國家低碳示范社區”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