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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許可證(國核安證字Z(14)22號)
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許可證
(國核安證字 Z(14)22 號)
單位名稱:中核動力設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軍堂
單位住所:甘肅省蘭州市西固區新和路 1 號
設備類別:壓力容器、儲罐、熱交換器
核安全級別:核安全2、3級
國家核安全局審查了中核動力設備有限公司提交的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許可證延續申請,結合中核動力設備有限公司持證期間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活動開展情況,認為中核動力設備有限公司在所申請的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方面保持了《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及《民用核安全設備設計制造安裝和無損檢驗監督管理規定》第八條所要求的各項能力,決定批準中核動力設備有限公司的申請,并頒發此證。
中核動力設備有限公司在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活動中必須遵守下列許可證條件:
一、僅限于從事許可活動范圍(見附表)規定的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活動。
二、嚴格遵守《民用核安全設備監督管理條例》及其配套規章的要求,認真履行報告與備案制度。
三、持證期間,嚴格履行申請文件和申請審查中的全部承諾。
四、持證期間,有效實施質量保證體系。
五、在制造活動開始前,完成有關的工藝評定和工藝試驗項目。
六、民用核安全設備制造活動中的焊接、無損檢驗等活動應由持有效資格證書的人員實施。
許可證有效期至2019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