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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本市確定大氣污染防治技術改造項目獎勵方案
??????? 環保技改項目最高可補2000萬元
本報訊(記者劉宇鑫)在今冬供暖季前給鍋爐房實施低氮燃燒技術改造、煙氣脫硝工程,市財政將會分擔部分高昂的技術改造費用。市財政局日前下發的《北京市大氣污染防治技術改造項目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對于單個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以下由市級排污費專項資金、市級節能減排及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安排以獎代補資金;單個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以上(含)的,納入清潔生產中高費項目管理,由市政府固定資產投資給予補助,支持資金最高達2000萬元。
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補助資金支持范圍重點為貫徹落實《北京市2013-2017年清潔空氣行動計劃》的項目,優先支持本市鼓勵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的環保技改項目,主要包括石油化工、油品儲運、汽車制造等重點行業低揮發性有機涂料替代、有機廢氣治理等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環保技改項目。
據了解,不論是投資額度,還是改造后取得的實際環保效果,都會對項目的獎勵措施產生影響。
單個項目總投資3000萬元以下由市級排污費專項資金、市級節能減排及環境保護專項資金安排以獎代補資金。《辦法》明確要求,將實行差別化的以獎代補資金支持比例:采用先進的污染防治技術,改造后治理對象(污染物)排放濃度低于現行環保標準限值的50%(含),且污染物去除效率大于20%的,按項目總投資的30%給予資金獎勵;采用成熟可行的污染防治技術,改造后治理對象(污染物)排放濃度低于現行環保標準限值的90%但高于50%,且污染物去除效率大于20%的,按項目總投資的25%給予資金獎勵;改造后治理對象(污染物)排放濃度仍高于現行環保標準限值的90%(含)的,或污染物去除效率低于20%(含)的,不給予資金支持。
此外,凡列入本市高污染工業行業調整名錄、高污染工藝設備淘汰名錄的項目,不得申請環保技改資金。